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磔殺

鎖定
磔殺,漢語詞彙,出自《石匱書》等書,為古代一種酷刑。指把肢體分裂殺死。
中文名
磔殺
拼    音
zhé shā
注    音
ㄓㄜˊ ㄕㄚ
釋    義
使用磔刑(分裂肢體),將人處死

磔殺詞語釋義

zhé shā ㄓㄜˊ ㄕㄚ
磔殺
使用磔刑(分裂肢體),將人處死。

磔殺詞語解釋

古代一種酷刑,把肢體分裂殺死:磔刑。 [1]  明將袁崇煥被冤殺,史載其受磔刑(分裂肢體),處死於西市
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袁崇煥卒年四十七歲。(《石匱書》)。
徐復祚 《投梭記·卻説》:“ 王敦 篡逆,恨不能磔殺之以安王室。” 李大釗 《真理之權威》:“ 耶穌 基督,亦以逆天之罪受時人之磔殺,流血於十字架上矣。” 魯迅 《二心集·做古文和做好人的秘訣》:“到得 上海 ,有感於屠戮之兇,又做了一篇半,題為《虐殺》,先講些 日本 幕府的磔殺耶教徒, 俄國 皇帝的酷待革命黨之類的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