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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林業局

鎖定
磐安縣林業局是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森林資源、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政策的政府部門。
中文名
磐安縣林業局
地    址
磐安縣安文鎮北鎮街13號
內設機構
5個
工作範圍
林業管理

磐安縣林業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森林資源、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政策。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林業科技和林業教育發展規劃。受委託研究起草全縣有關林業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監督檢查 [1] 
2、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造林、退耕還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及鄉鎮、村集體林場和鄉鎮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3、組織指導全縣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生態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
4、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研究、推廣先進適用林業科技,發展高效林業。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5、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方案。執行限額採伐計劃,監督林木、毛竹的憑證採伐與竹木及其製品的憑證運輸。執行和監督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組織開展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佔用進行初審。組織開展林業行政案件查處。
6、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7、指導、協調、監督與調處全縣山林糾紛工作。
8、組織開展全縣森林病蟲害預報、防治工作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9、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完成省、市林業公安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10、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負責林業對外交流和合作。
11、負責全縣林業隊伍建設。負責局直屬單位人事、勞動、財務等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管理本系統幹部。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省、市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磐安縣林業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 [2] 
2、承辦文秘、財務、檔案、會議、培訓、宣傳、信息、普法、督查、保衞、保密、房管、基建、車輛、人事勞動、職稱評定、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3、制訂林業發展綜合性政策。
4、審核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林政科(山林糾紛調處辦公室)
1、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
2、編制森林採伐限額,辦理林木採伐證與木材運輸證。
3、批辦、監督竹木經營加工企業。
4、負責封山育林。
5、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依法審核審批林地徵佔用。
6、調處山林糾紛。
7、開展林政管理,查處有關林業行政案件。
8、管理、保護古樹名木。
林業技術推廣站(綠化委辦公室、森防站)
1、編制全縣短、中、長林業發展規劃。
2、指導、監督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
3、抓好植樹造林、村莊綠化、義務植樹等工作。
4、開展林業科技培訓、諮詢、推廣和服務。
5、抓好種苗、花卉管理。
6、組織森林有害生物普查和森林病蟲害測報、防治、檢疫。
森林派出所(森林防火辦公室)
1、查處違法案件,維護林區穩定。
2、保護野生動物,合理開發利用。
3、指導木材檢查站、木材巡查大隊工作。
4、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木材檢查站(木材巡查大隊)
1、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的法規、政策。
2、依法查驗木材運輸證件,制止違法運輸木材。
3、根據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有關單位的依法授權或委託,履行相應的職責。

磐安縣林業局機構地址

磐安縣安文鎮北鎮街13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