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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行為

鎖定
確認行為是指當某一特定法律事實或法律關係是否存在發生疑義或爭執時,行政機關以國家的權威,判斷或認定其爭執或疑問,而公告於眾的行為。確認行為是以認定事實本身的目的的獨立行為,其所認定者,具有國家的權威和實質的確定力,除有正當權限的機關,另以行為推翻外,任何人均有承認其為確定的義務。確認行為與公正行為不同,其區別在於,確認行為是對未定的法律關係的認定,證明行為是對已定的法律關係的證明。 [1] 
中文名
確認行為
定    義
當某一特定法律事實或法律關係是否存在發生疑義或爭執時,行政機關以國家的權威,判斷或認定其爭執或疑問,而公告於眾的行為
引用示例
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造成具體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確定故意是典型的直接故意。確定故意的主要特徵是:行為人對構成犯罪的事實的發生有確定性的認識,具體來説,行為人對犯罪對象、犯罪行為和危害結果等犯罪構成事實都有確定的認識,並且積極地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