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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段
鎖定
破碎段是指礦石開採時的破碎段數。破碎段數取決於原礦的最大粒度,要求的最終破碎產物粒度,以及各破碎段所能達到的破碎比,即取決於要求的總破碎比及各段破碎比。原礦中的最大粒度與礦石的賦存條件、礦山規模、採礦方法、原礦的運輸裝卸方式等有關。
- 中文名
- 破碎段
- 外文名
- Broken section
- 學 科
- 冶金工程
- 領 域
- 能源
目錄
破碎段破碎段數的確定
需要的破碎段數取決於原礦的最大粒度,要求的最終破碎產物粒度,以及各破碎段所能達到的破碎比,即取決於要求的總破碎比及各段破碎比。原礦中的最大粒度與礦石的賦存條件、礦山規模、採礦方法、原礦的運輸裝卸方式等有關。露天開採時,主要取決於礦山規模和裝礦電鏟的容積,一般為500~1300mm。井下開採時,主要取決於礦山規模和採礦方法,一般為300~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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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段破碎的最終產物粒度視破碎的目的而不同
如自磨機的給礦要求300~500mm,進行高爐冶煉的富鐵礦的粒度分為小於25~30mm及大於25~30mm的兩級,棒磨機的合理給礦粒度為20~40mm,球磨機合理給礦粒度為10~25mm。合理的最終破碎產物粒度,主要取決於工藝的要求和技術經濟比較的結果。
破碎段如何確定球磨機
確定球磨機的最適宜給礦粒度時,需要考慮破碎和磨礦總的技術經濟效果。破碎的產物粒度愈大,破碎機的生產能力就愈高,破碎費用就愈低;但磨機的生產能力將降低,磨礦費用增高。反之,破碎的產物粒度減小,破碎機的生產能力減小,破碎費用增高;但磨礦機的生產能力將提高,磨礦費用可減少。因此,應綜合考慮碎礦和磨礦,選取使總費用最少的粒度,作為適宜的破碎最終產物粒度。實踐證明,磨礦機的最適宜給礦粒度為10~25mm。選礦機的生產規模愈大,縮小磨礦機的給礦粒度,產生的經濟效果愈大。另一方面,確定最終破碎產物粒度時,必須考慮擬選用的破碎機所能達到的實際破碎產物粒度,即不得超過允許的排礦口調節範圍,以便在設備許可的情況下,獲得較小的破碎產物粒度。每一破碎段的破碎比取決於破碎機的類型、破碎段的形式、所處理礦石的硬度等。常用破碎機所能達到的破碎比,處理硬礦石時,破碎比取小值;處理軟礦石時,破碎比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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