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破產清算程序

鎖定
破產清算程序是對法院宣告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程序安排。 [1] 
中文名
破產清算程序
定    義
對法院宣告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程序安排
主要包括: ①破產財產的移交、清理和估價。②對破產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清算人決定解除的,另一方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損害而發生的損害賠償爭議,由法院裁定解決,裁定書所確定的賠償數額應列入破產債權。③破產財產的處理。④破產財產的分配與領取。⑤清償順序。破產財產首先用於撥付破產費用,然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公司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公司所欠税款,破產債權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債權,按比例分配)。⑥終結破產程序。⑦破產財產終結後的財產請求。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