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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

鎖定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是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規範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而制定的行為準則。
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由教育部印發實施。 [1] 
中文名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
頒佈時間
2020年10月30日
實施時間
2020年10月30日
發佈單位
教育部
發文字號
教研〔2020〕12號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印發信息

教育部關於印發《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的通知
教研〔2020〕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規範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準則是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的基本規範。研究生導師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肩負着為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長期以來,廣大研究生導師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個別導師存在指導精力投入不足、質量把關不嚴、師德失範等問題。制定導師指導行為準則,劃定基本底線,是進一步完善導師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導師崗位職責,建設一流研究生導師隊伍的重要舉措。
二、認真做好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各地各校要結合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實際,紮實開展準則的學習貫徹。要做好宣傳解讀,幫助導師全面瞭解準則內容,做到全員知曉。要完善相關制度,將準則真正貫徹落實到研究生招生培養全方位、全過程,強化崗位聘任、評獎評優、績效考核等環節的審核把關。
三、強化監督指導,依法處置違規行為。各地各校要落實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師德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責任,按照準則要求,依法依規建立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違規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強化監督問責。對確認違反準則的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要按照《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教師〔2018〕17號)和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對違反準則的導師,培養單位要依規採取約談、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一經查實,要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導師違反準則造成不良影響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需向學校分別作出檢討,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問責。我部將導師履行準則的情況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雙一流”監測指標體系中,對導師違反準則造成不良影響的高校,將視情核減招生計劃、限制申請新增學位授權,情節嚴重的,將按程序取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權。
各地各校貫徹落實準則情況,請及時報告我部。我部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教育部
2020年10月30日 [1]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準則全文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
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肩負着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長期以來,廣大導師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研究生教育事業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規範指導行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新時代優秀導師,在《教育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號)、《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基礎上,制定以下準則。
一、堅持正確思想引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使命感、責任感,既做學業導師又做人生導師。不得有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黨和國家形象、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言行。
二、科學公正參與招生。在參與招生宣傳、命題閲卷、複試錄取等工作中,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公平公正,科學選才。認真完成研究生考試命題、複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確保錄取研究生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損害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
三、精心盡力投入指導。根據社會需求、培養條件和指導能力,合理調整自身指導研究生數量,確保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提供指導,及時督促指導研究生完成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專業實習實踐和學位論文寫作等任務;採用多種培養方式,激發研究生創新活力。不得對研究生的學業進程及面臨的學業問題疏於監督和指導。
四、正確履行指導職責。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導研究生學習、科研與實習實踐活動;綜合開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考核情況,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議。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
五、嚴格遵守學術規範。秉持科學精神,堅持嚴謹治學,帶頭維護學術尊嚴和科研誠信;以身作則,強化研究生學術規範訓練,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對與研究生聯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擔相應責任。不得有違反學術規範、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等行為。
六、把關學位論文質量。加強培養過程管理,按照培養方案和時間節點要求,指導研究生做好論文選題、開題、研究及撰寫等工作;嚴格執行學位授予要求,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嚴格把關。不得將不符合學術規範和質量要求的學位論文提交評審和答辯。
七、嚴格經費使用管理。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術交流,按規定為研究生提供相應經費支持,確保研究生正當權益。不得以研究生名義虛報、冒領、挪用、侵佔科研經費或其他費用。
八、構建和諧師生關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人文關懷,關注研究生學業、就業壓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與研究生髮生不正當關係。 [1]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內容解讀

科學規範導師指導行為 建設一流研究生導師隊伍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答記者問
教育部印發了《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介紹一下《準則》出台的重要意義?
答: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肩負着為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長期以來,廣大研究生導師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也有個別導師指導精力投入不足、指導方式方法不科學、質量把關不嚴,甚至出現師德師風失範問題,造成了很壞影響。我國研究生教育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加快建設高水平研究生導師隊伍,對建設研究生教育強國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今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深入推進學科專業調整,提升導師隊伍水平,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培養國家急需的高層次人才。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和孫春蘭副總理在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也對導師隊伍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為加強導師隊伍建設指明瞭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提高我國研究生教育質量,迫切需要加強導師隊伍建設,不斷增強導師使命感、責任感、榮譽感,着力提升導師的指導能力和水平。
二是研究生導師隊伍日益壯大的迫切需要。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主要依靠力量,推進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必須依靠過硬的導師隊伍。目前,全國共有研究生導師46 萬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1.5萬人。隨着研究生培養規模逐步擴大,導師隊伍建設面臨新形勢、新挑戰、新任務。為加快建設一流導師隊伍,保證高層次人才培養質量,必須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導師崗位管理,規範導師指導行為;同時,也要維護導師應有權利,不斷改善導師治學育人環境,激發導師育人育才積極性。
三是推動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導師隊伍建設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礎性工程,導師隊伍水平決定着整個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的召開,標誌着我國研究生教育邁進新時代,踏上新徵程。推動新時代研究生教育內涵式高質量發展,培養大批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迫切需要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人才,必須充分尊重導師,全力依靠導師,積極服務導師,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紮實學識、仁愛之心的導師隊伍。
二、《準則》的核心要點有哪些?
答:《準則》根據研究生教育特點,針對導師指導行為,從堅持正確思想引領、科學公正參與招生、精心盡力投入指導、正確履行指導職責、嚴格遵守學術規範、把關學位論文質量、嚴格經費使用管理、構建和諧師生關係等八個方面,對導師指導行為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基本規範。
一是既堅持正面積極引導,又劃定基本底線。《準則》明確提出導師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嚴謹治學,支持研究生開展科學研究,加強對研究生的人文關懷。同時,針對當前導學關係、師德師風等方面出現的典型問題,明確了導師指導行為“十不得”,為導師指導行為劃定底線。
二是既着眼宏觀總體要求,又重視微觀具體規定。《準則》着眼於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領、培養過程、導學關係等重大問題,提出宏觀總體要求,明晰導師職責。同時,針對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考試命題、中期考核、論文選題開題、學術規範訓練等關鍵環節,作出詳細規定,明確具體規範。
三是既堅決維護基本權利,又嚴格強調履職盡責。《準則》尊重導師基本權利,支持導師嚴格學業管理,加強培養過程指導,提出分流建議,嚴把論文質量和學位授予質量。同時,又強調導師要嚴格履職盡責,確保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提供指導,及時督促研究生完成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專業實習實踐和學位論文寫作等任務,指導研究生高質量完成學業。
三、下一步推動《準則》落實有哪些工作舉措?
答:《準則》是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的基本規範,下一步,將指導各地各培養單位把落實《準則》和貫徹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結合起來,切實抓好落實。
一是加強宣傳解讀,確保全員知曉。堅持全覆蓋、無死角, 要求各地各培養單位把《準則》傳達到每位研究生導師,推動導師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準則》要求,深刻認識承擔的職責使命,引導廣大導師結合研究生培養實際,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做新時代的育人楷模。
二是認真研究部署,確保落實見效。指導各地各培養單位將《準則》真正貫徹落實到研究生招生培養全過程,結合已有制度規範和本單位實際,強化崗位聘任、績效考核等環節的審核把關,讓廣大導師有規可循,有據可依。
三是強化監督指導,依法處置違規行為。各地各培養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準則》要求,依法依規建立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違規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強化監督問責。對違反準則的導師,培養單位要依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視具體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直至清除出教師隊伍等處理措施。教育部將把導師履行準則的情況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雙一流”監測指標體系中,對導師違反《準則》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格限制招生計劃、限制申請新增學位授權,情節嚴重的,將按程序取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權。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