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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高制

鎖定
“石高制”是日本戰國時期,不按面積而按法定標準收穫量來表示(或逆算)封地或份地面積的制度。出自《日本古代史》
中文名
石高制
地    區
日本
屬    性
容積單位

石高制簡介

“石”是容積單位,1石=10鬥=100升=1000合=180.39公升,一石摺合大米約108千克~144千克(因為不同種類、不同加工程度的大米密度不一樣);“高”,意指高度、程度,這裏指的是數量。 對大名和武士而言,“石高”是授受封地(或祿米)以及承擔軍役的基準,即石高知行制(知行,原義為行政管理,後轉為封地制或與之相當的俸祿)或石高知行軍役制(如每百石出軍役5人)。對農民而言,“石高”則是農民持有(不是私有、無所有權)份地(不是封地哦)數量以及承擔賦税的基準。通過檢地,每村建立土地清冊,按“一地一農”原則,登錄實際耕種者即年貢負擔者的名字(稱“名請人”,既“本百姓”),由此確立領主制下的單婚小家庭耕作體制,其耕作面積一般不超過1町步。領主直接向農民(本百姓、高持百姓)或以村為單位(稱“村高”),按“二公一民”或“三公二民”的比例徵收年貢,排除“莊園制”時代複雜的中間盤剝,否定家臣或地方豪族(地侍、有力名主、大百姓,領主等)的土地所有權及其對農民的奴役、徵收實物等權力,推進由地方官吏管轄的村落制度。
10000石能動員多少人:
10000石下轄的人口大約8000人,兵役人口大約2000人。
軍隊除了消耗口糧,還要支付工資,維護裝備,以及指揮官的費用。
1名全職兵,一年消耗大約6石的費用。
10000石的領地,每年税收5000石,滿負荷動員大約800人,除非是戰爭非常頻繁的時期,否則軍費佔税收比例不會這麼高。這麼高的動員消耗,基本是在拼老本,因為動員人數越多,未來税收收入下滑得越多,軍費佔比會突破100%。
如果預計戰爭只持續幾個月,那動員人數能突破800人,甚至達到2000人(只要家底厚),那領內的成年男性基本都上戰場了。
10000石的領地,養兵300人~400人。

石高制江户時代大名的石高

德川幕府將軍家 398萬石
1.加賀藩 前田家 外樣 領地:加賀國 能登國以及越中國大半 102.5萬石
2.薩摩藩 島津家 外樣 領地:薩摩國 大隅國以及日向國部分 77萬石
3.仙台藩 伊達家 外樣 領地:陸奧國部分 62.5萬石
4.尾張藩 德川家 親藩 領地:尾張國 美濃國和信濃國部分61.9萬石
5.紀州藩 德川家 親藩 領地:紀伊國以及伊勢國南部 大和國部分 55.5萬石
6.熊本藩 細川家 外樣 領地:肥後國大部分54 萬石
7.福岡藩 黑田家 外樣 領地:筑前國 52萬石
8.廣島藩 淺野家 外樣 領地:安藝國以及備後國西部 42.6萬石
9.長州藩 毛利家 外樣 領地:長門國 周防國 36.9萬石
10.佐賀藩 鍋島家 外樣 領地:肥前國佐賀郡 35.7萬石
11.水户藩 德川家 親藩 領地:常陸國部分 35萬石
12.津藩 藤堂家 外樣 領地:伊勢國 伊賀國32.3 萬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