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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城遺址

(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鎖定
石頭城遺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東北側,時晉朝至清朝時期的城池遺址。 [1] 
石頭城遺址由城牆、城門、寺院、居住遺址和清代城堡等部分組成,周長約1285米。古城建在山上,因自然環境的限制,呈不規則四邊形,現四面牆垣保存尚好。石頭城的東面有一寺院遺址,現殘存牆壁長約18米、寬4米,有房屋4至5間,土坯築成。在牆壁上敷三層草泥,其中二層有色彩,局部還保留有壁畫殘跡,寺院西北角的壁畫為佛像。居住遺址有兩處,一處在城西,另一處在城的東南。從石頭城所處的地貌、位置以及所反映的文化內涵分析,它應屬於唐喝盤陀國故址,是中原各王朝與中亞、西亞以及南亞各國交通的必經之地,在歷史上曾經為繁榮中西交通起過重要作用。 [1] 
2001年06月25日,石頭城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3] 
中文名
石頭城遺址
地理位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東北側
所處時代
晉至清
保護級別
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3] 
編    號
5-0138-1-138 [3] 
批准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3] 

石頭城遺址歷史沿革

198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有關專家對石頭城遺址北角的20個屋舍中的4個進行調查。 [2] 

石頭城遺址遺址格局

  • 外城
石頭城遺址的外城大都為居民住地,現已嚴重受損,但仍存城牆痕跡。一些露出地面的城牆、炮台和居民住宅的遺址輪廓依稀可見。西、北牆外存馬面,四角曾有望樓。 [2] 
  • 內城
石頭城遺址的內城保存較為完整,主要由王宮、官府、軍政官員宅第和佛廟組成。內城從台地腳下砌起,與頂齊高,下大上小,城牆用泥和石塊砌成,現大部分城牆、城垛、女牆、角樓、和東北角大門尚保存完好,內城牆同時也是房屋的牆壁。城中建築物全部坍塌,地面佈滿石塊,還存少量巨石和土牆。 [2] 
石頭城遺址

石頭城遺址文物遺存

石頭城沒有進行過系統的考古發掘,但在調查過程中發掘部分陶瓷,雕塑品和文書,現收藏在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縣博物館的羊形陶罐和石雕都發掘於石頭城裏面,兩件文物經鑑定定為國家級文物。 [2] 

石頭城遺址保護措施

2001年06月25日,石頭城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