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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超庸

鎖定
石超庸(1899—1968),名熲。廣西藤縣人。1923年,獲東吳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被選為中國斐陶斐榮譽學會會員。以“法科狀元”考取清華學校,得公費資助留學美國,先後獲密西根大學法學碩士、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併到巴黎大學研究國際公法。1926年回國,應聘為東吳大學教授。1927年轉任暨南大學教授、法律學系主任,曾兼任法學院院長,講授英美契約法、代理法、羅馬法、商法、議會法、法學通論、行政學、西洋史等課程。1949年去香港,執教於崇基學院。1957年去台灣,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1968年7月,台灣“教育部”終於核准東吳大學恢復大學建制,石超庸遂被推為首任校長。1968年9月5日病逝。著有《論平時之公海捕獲》(英文)、《中國之領事裁判權》。 [1] 
中文名
石超庸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廣西藤縣
出生日期
1899年
逝世日期
1968年9月5日
職    業
教師
參考資料
  • 1.    張玉春主編,百年暨大人物誌,暨南大學出版社,2006,第3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