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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熙載
鎖定
- 本 名
- 石熙載
- 字
- 凝績
- 出生地
- 河南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
- 出生日期
- 928年
- 逝世日期
- 984年
- 民 族
- 漢族
- 職 業
- 官員
- 官 職
- 户部尚書、樞密使、尚書右僕射
- 諡 號
- 元懿
- 追 贈
- 侍中
石熙載人物生平
石熙載疏俊嚴謹
石熙載疏俊有度量,居家嚴謹,有禮法。後周顯德年間(954年―960年),石熙載考中進士。北宋初期,宋太宗趙光義以殿前都虞候兼任泰寧軍節制,徵召石熙載擔任掌書記。宋太宗任開封府尹時,上表推薦石熙載為開封府推官。授任他為右拾遺,升任左補闕。恰逢父親去世,石熙載守喪未滿三年,朝廷準備重新起用他時,因為被讒言所中出京任忠武、崇義二軍掌書記。開寶九年(976年),宋太宗即皇帝位,又召他入朝任左補闕,同知貢舉。當時梅山洞蠻常常為盜,任命石熙載為知潭州。徵召回朝後,升任兵部員外郎,兼任樞密直學士。不久擔任籤書樞密院事,詔令賜給他一棟住宅。
[2]
石熙載因病請辭
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宋太宗親自征伐北漢,任命石熙載以給事中充任樞密副使隨軍出征。回朝後,石熙載升任為刑部侍郎。太平興國五年(980年),授任户部尚書、樞密使,因腳病休假,卧牀不起很久未能痊癒。太平興國八年(983年),石熙載上表請求辭職,宋太宗詔令撫慰他,授任尚書右僕射。
[3]
石熙載去世增諡
太平興國九年(984年),石熙載去世,終年五十七歲。追贈侍中,賜諡號為元懿。宋太宗因他的去世悲嘆了好幾天,並且認為他奉事君主之心,純正無他,正當委以重任,而突然去世,實在可惜。當朝大臣謝事去世的,宋太宗親自看望的只有石熙載一個人。
[4]
鹹平二年(999年)八月,石熙載配享太宗廟廷。
[5]
石熙載異姓兄弟
石熙載奉事繼母牛氏以孝順聞名。他的弟弟石熙導,是牛氏前夫的兒子,隨母親嫁到石家。因為石熙載的緣故,上奏補任他為殿直。石熙載堂弟石熙古、幼弟石熙政,都考中進士,石熙載對他們一視同仁地加以撫養。石熙載去世時,他的兒子石中孚、石中立都還年幼,石熙政厭惡石熙導這個異姓弟弟位居自己的上位,於是假傳聖旨,命令自己登記石熙導的家財,因此兩人發生訴訟。有關部門把罪過歸於石熙導,宋太宗召問石中孚、石中立,命令有關部門再次審訊得到實情。石熙導恢復本姓,石中孚也是養子不予追問,石熙政因罪被除名。宋太宗向來知道石熙載因為繼母的緣故對石熙導養育甚厚,雖然讓他回還宗族,而不奪去他的官職,又適量地給他一些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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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熙載人物評價
石熙載總評
石熙載為人忠厚老實,遇事盡行進言,是非好惡,毫不顧忌。人有長處,立即加以推薦,當時輿論稱他為長者。
[7]
到宋太宗軍中後,竭盡忠誠。掌管機要政務時,宋太宗對他寵愛日甚,正準備倚用他為宰相,不久卧病不起。
[8]
石熙載歷代評價
《宋史》:“熙古居大任,自處如寒素。熙載立朝,言無顧避,喜薦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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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熙載趣聞軼事
石熙載史書記載
石熙載家庭成員
- 母親
牛氏,石熙載繼母。
- 弟弟
石熙導,石熙載繼母牛氏與前夫之子,補任殿直。
石熙政,石熙載幼弟,進士。
石熙古,石熙載堂弟,進士。
- 兒子
長子:石中孚,官至尚書虞部員外郎。
次子:石中立,官至吏部侍郎、太子少師。
- 孫子
石居簡,石中立之子,官至太子中允、集賢校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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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石熙載,字凝績,河南洛陽人。
- 2.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周顯德中,進士登第。疏俊有量,居家嚴謹,有禮法。宋初,太宗以殿前都虞候領泰寧軍節制,闢為掌書記。及尹京邑,表為開封府推官。授右拾遺,遷左補闕。丁外艱,將起復,以讒出為忠武、崇義二軍掌書記。太宗即位,復以左補闕召,同知貢舉。時梅山洞蠻屢為寇,以熙載知潭州。召還,擢為兵部員外郎,領樞密直學士。未幾,籤書樞密院事,詔賜官第一區。
- 3.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太平興國四年,親征河東,以給事中充樞密副使從行,還,遷刑部侍郎。五年,拜户部尚書、樞密使,以病足在告,寢疾久之未愈。八年,上表求解職,詔加慰撫,授尚書右僕射。
- 4.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九年,卒,年五十七。贈侍中,諡元懿。上為悲嘆累日,且謂其事君之心,純正無他,適當委用,而奄忽至此,深為可惜。國朝大臣謝事而卒,車駕臨視者,唯熙載焉。
- 5.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鹹平二年八月,熙載配饗太宗廟庭。
- 6.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熙載事繼母牛氏以孝聞。弟熙導,牛氏前夫子,隨母歸石氏。以熙載故,奏補殿直。從弟熙古、幼弟熙政,皆登進士第,熙載撫之如一。熙載卒時,子中孚、中立皆幼,熙政患熙導以異姓居己上,乃詐傳上旨,令己籍熙導家財,由是交訟。有司歸罪熙導,上召問中孚、中立,令有司再鞫得實。熙導還本姓,中孚亦養子勿問,熙政坐除名。上素知熙載以母故育熙導甚厚,雖令還宗,而不奪其官,復以財產量給之。
- 7.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熙載性忠實,遇事盡言,是非好惡,無所顧避。人有善,即推薦之,時論稱其長者。
- 8.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及居太宗幕下,頗盡誠節。典樞務日,上眷注甚篤,方將倚以為相,俄遘疾不起。
- 9.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1-06]
- 10.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初,微時,為養負米。嘗行嵩陽道中,遇一叟,熟視熙載曰:“真人將興,子當居輔弼之位。”言訖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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