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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抹榮

鎖定
石抹榮(1120年—1182年),字昌祖。金朝大臣。 [1] 
本    名
石抹榮
昌祖
所處時代
金朝
出生日期
1120年
逝世日期
1182年
主要成就
榮除臨潢尹,改臨洮尹

石抹榮人物生平

七世祖仕遼,封順國王。遼主奔天德,榮父惕益挺身赴之。是時,榮方六歲,母忽土特滿攜之流離道路,宗室穀神(完顏希尹)得之,納為次室,榮就養於穀神家。惕益既見遼主,委以軍事。軍敗被執,將殺之,金源郡王銀術可曰:“彼忠於所事,殺之何以勸後?”遂釋之。後從伐宋,卒于軍中。
榮年長,事秦王宗翰,居幕府。天眷二年,充護衞。熙宗宴飲,命胙王元與榮角力,榮勝之,連僕力士六七人。熙宗親飲之酒,賜以金幣,遷宿直將軍。
天德初,除開遠軍節度使。入謝,不覺泣下。海陵問其故。對曰:“老母在穀神家,違去膝下,是以感泣。”乃詔其母與之俱行,仍賜錢萬貫。改天德尹,徙泰寧軍,再除延安、東平尹。海陵南征,為神果軍都總管,留駐泗州,以遏逋卒。
大定初,還鎮東平,與户部尚書梁銶按治山東盜賊。二年,以本官充山東東西、大名等路都統。有疾,改太原尹,徙益都尹。丁母憂,起復召為籤書樞密院事,北京、東京留守,陝西路統軍使,南京、西京留守。榮與河南尹婁室、陝州防禦使石抹靳家奴皆坐高賈賣私物、抑賈買民物得罪。靳家奴前為單州刺史,廉察官行郡,乃劫制民使作虛譽,用是得遷同太原尹,復多取民利。及為陝州,尚書省奏其事,法當解職削階,上以靳家奴鼓虛聲以誑朝廷,不可恕,特詔除名。榮與婁室削兩階解職。
久之,榮除臨潢尹,改臨洮尹。卒,年六十三。 [1] 

石抹榮史料索引

《金史 卷九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