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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財政局

鎖定
石家莊市財政局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 [1] 
中文名
石家莊市財政局
外文名
Shijiazhuang Finance Bureau
行政級別
正縣級 [1] 
現任領導
王旭霞

石家莊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税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全市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級財政預決算公開。
(四)負責組織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實施細則和税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上級授權税目税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組織推進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參與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研究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資金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按規定組織政府債券申報、轉貸和還本付息等工作。執行國家外債管理政策,管理市政府國外債務。開展對外財經交流。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逐步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評審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會計制度。受上級委託,負責註冊會計師考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石家莊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文件、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財政改革和貫徹落實上級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具體建議。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並提出財政支持相關領域改革發展的建議。
(三)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四)預算處。提出財政政策、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彙編全市年度預算。承擔市級財政預算公開工作。提出對縣(市、區)財政預算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擬訂市對下的財政管理體制,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擬訂財力性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省對市和市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及税收返還和年終體制結算。指導全市基層財政業務。
(五)預算績效處。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市本級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組織開展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的審核。組織對市級部門、縣(市、區)財政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六)國庫處。組織調度全市財政收入,開展財政收入分析、預測。組織預算支出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牽頭調度全市預算支出進度。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商業銀行代理財政國庫業務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級財政決算公開工作。
(七)監督評價處。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內部控制工作;組織實施市級預算部門績效自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市級部門整體績效評價、縣(市、區)政府財政運行綜合績效評價,提出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意見。
(八)政府債務處。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按規定組織政府債券申報、轉貸、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債務統計、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九)城建處。負責市級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城管、園林、代建中心、人防、軌道辦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參與市級城建計劃的擬訂。指導和監督財政評審工作。
(十)行政政法處。負責市級行政、政法、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市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等方面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標準、購置、更新,監督指導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編制內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按規定負責審核處置車輛。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十一)教科文處。承擔市級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廣電和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市屬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十二)社會保障處。承擔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費徵收、社會保險待遇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農業農村處。承擔市級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經濟建設處。承擔市級生態環境、發展改革、商務、應急管理、投資促進、數據資源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參與擬訂環境污染治理相關政策。
(十五)涉外處。承擔市級涉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承擔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承擔市政府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十六)金融處。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民貿民品貸款貼息管理工作。承擔市級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金融管理部門財務制度。提出國有金融資本佈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等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市屬金融企業國有股權董事、監事管理工作。對實行委託管理的國有金融資本,擬訂與受委託部門的權責邊界。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項目庫管理和項目推介等相關工作。提出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政府投資基金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和績效評價。
(十七)綜合處。組織擬訂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級交通運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十八)會計處。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授權負責註冊會計師考務工作。
(十九)條法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彙編。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十)税政處。組織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提出税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上級授權税目税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
(二十一)綜合治税辦公室。負責制定綜合治税相關制度和辦法。組織涉税信息採集與共享,開展涉税信息比對分析。開展税源監控分析。組織相關單位和縣(市、區)協助税務機關開展税收專項治理。
(二十二)政府採購處。負責制定政府採購相關制度和辦法。受理採購人政府採購計劃和採購合同備案審查。承擔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負責審核、彙編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供應商投訴。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
直屬單位黨委(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羣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
老幹部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 [1] 

石家莊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榮獲“河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 
2021年12月,入選第八屆河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名單。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