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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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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由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王坤在博士論文基礎上撰寫,是首部關於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方面研究的專著,為《中國知識產權文庫》中的一種。2016年3月,由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
中文名
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
作    者
王坤
類    別
法學理論
出版社
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6年03月
定    價
46 元
開    本
1/16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680-1376-5

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內容簡介

在人們心目中,知識產權或是智力成果權、智慧財產權、無形財產權、信息產權等概念的誤稱,或是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概念的統稱,本身並非科學概念,不具有法學意義。
本書立論目的是:讓知識產權成為知識產權,建構名實相符的知識產權法理論體系。基於此,本書列出知識產權法理論體系建構過程中必須解決的三大問題:各種知識產權共同的對象是什麼?各種知識產權之間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各種知識產權成立和保護的一般規律是什麼?
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三大解決方法。其中:知識概念分析法通過建構一個僅僅適合知識產權法特點和要求的知識概念,確立各種知識產權共同的對象,這是知識產權法理論體系建構的基礎;知識功能分析法論證了各種知識產權之間的本質差異不在於對象的不同,而是客體的區別,這是知識產權法理論體系建構的關鍵;知識要素分析法通過分析知識要素的來源,探究不同類型知識產權成立和保護的一般規律,這是知識產權法理論體系建構的實踐意義。
由此,本書從建構知識概念出發,努力促使知識產權概念從口語到科學,成為一個有價值的法學概念。
同時,本書對知識產權法理論體系化路徑進行大膽的深度探索,致力於建立一個能夠分析各種知識產權問題的獨特的方法體系。 [1] 

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目錄

導論 為什麼是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
第一節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研究的意義
一、知識產權法學研究現狀
二、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必要性
第二節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基本內容
一、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概念與研究對象
二、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的法律地位
三、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研究的淵源
第三節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與知識產權法體系化
一、知識產權法體系化的分歧
二、“不構派”述評
三、“建構派”述評
四、方法論研究對知識產權法體系化面臨的三個重大問題的解決
第一章知識概念分析法
第一節知識概念分析法概述
一、建構科學的概念體系的必要性
二、現行知識產權法學概念體系存在的缺陷
三、“知識”概念的科學建構
第二節知識概念的要素之一——符號
一、符號概念
二、符號分類及其對知識產權法的意義
三、符號特點及其對知識產權法的意義
第三節知識概念的要素之二——信息
一、信息概念
二、信息和符號之間的關係
第四節知識概念的要素之三——系統性、創新性
一、系統性
二、創新性
第五節知識概念分析對知識產權法的意義
一、有助於初步建構作品、商標、專利等概念
二、有助於確定知識產權概念
三、有助於界定著作權(知識產權)與傳播者權(鄰接權)之間的關係
四、有助於確定表演者權的性質
五、有助於實現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理念
六、有助於研究知識產權的特徵
七、小結
第二章知識功能分析法
第一節知識功能分析概述
一、功能概述
二、知識功能
第二節作品功能與著作權權能體系
一、作品的精神功能
二、作品功能與著作權權能體系的建構
第三節商標功能與商標權權能體系
一、商標的實用銷售功能
二、商標功能與商標權權能體系的建構
第四節專利功能與專利權權能體系
一、專利的實用技術功能
二、專利權權能體系
三、禁止平行進口能否成為專利權的權能
第五節知識功能分析對知識產權法的意義
一、有助於作品、商標、專利等概念的深度建構
二、有助於區分知識產權對象和客體,明晰各種知識產權之間的本質區別
三、有助於判斷知識產權能否成立
四、有助於判斷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
五、有助於解釋知識產權法上的一些疑難問題
六、小結
第三章知識要素分析法
第一節知識要素分析概述
一、知識要素分析的可能性
二、知識要素的實證分析
三、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第二節知識要素分類
一、存量要素的分類
二、增量要素的分類
第三節知識要素分析法的正當性
一、基於勞動説的分析
二、基於激勵説的分析
三、基於社會規劃説的分析
四、基於人格説的分析
五、小結
第四節知識要素分析法的淵源
一、學界對知識要素分析法的論述
二、知識要素分析法在實務中的應用
第五節知識要素分析對知識產權法的意義
一、衡量是否授予知識產權
二、確定知識產權保護範圍
三、分析知識產權對象相互之間的關係
四、小結
結語 為知識產權法體系化而奮鬥
參考文獻
基礎文獻
後記

知識產權法學方法論作者簡介

王坤,1975年生,江蘇鹽城人。現為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員,浙江省人民政府諮詢委員會特約研究員,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浙江省首期之江青年學者,兼職律師。
先後畢業於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知識產權、互聯網方面的法學理論研究以及民商事法律實務工作。發表論文四十餘篇,出版專著三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