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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
(漢語詞語)
鎖定
督察英文叫Inspector of Police,縮寫IP,是指監督查看,或指擔任督察工作的人
[1]
。在
香港,是
香港警察職級,該職級位於
高級督察(SIP)之下,
見習督察(PI)之上。屬於督察級。
來源:《漢書·西域傳序》、《送孫屯田序》、《山洪》。
[2]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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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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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ector of Police
- 拼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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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ū chá
- 注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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ㄉㄨ ㄔㄚˊ
- 含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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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監督者
- 近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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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
[1]
督察釋義
督察
1.監督視察。
2.指舊時警察局職員
3.指舊時皇家香港警察和現在香港特區警察的警銜。
[1]
督察出處
《
漢書·
西域傳序》:“都護督察烏孫 、
康居諸外國動靜,有變以聞。”
顏師古注:“督,視也。”
宋·
歐陽修《送孫屯田序》:“御史本為 秦 官,出入殿中,督察監視。事無大小,皆得以法繩之。”
吳組緗《
山洪》三一:“保長除了負責水路運輸,又組織八位甲長作隊員,主持着一個所謂督察隊,任務是對各隊員督察之責。”
巴金 《還鄉》:“這些喊聲像
千軍萬馬一般對着督察的耳朵奔騰過來。督察的臉色馬上變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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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督察
.百度漢語[引用日期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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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督察
.漢典[引用日期2018-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