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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督催所/22837922
督催所
鎖定
督催所,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祿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門所屬辦事機構之一。
中文名
督催所
性 質
古代官署名
朝 代
清朝
職 能
掌理督催諸司
職責
掌理督催諸司、署、處所辦事項或應題應奏之件,皆須依照例限或分別規定期限辦結,按月奏銷。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屬員辦理所務,皆無定員。另有額定經承若干人。
[1]
參考資料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第881頁
圖集
督催所的概述圖(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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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是远殿鸭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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