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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號

鎖定
着重號(·) ,用於引起讀者注意的標號,使用時文下打點;直排時則標在字的右側。“要求讀者特別注意的字、詞、句,用着重號標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現行標準GB/T 15834-2011,2011年12月30日發佈,2012年6月1日實施。原標準GB/T 15834-1996,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
中文名
着重號
性    質
用於引起讀者注意的標號
使用規則
使用時文下打點
實施時間
2012年6月1日

目錄

着重號定義

標號的一種,標示語段中某些重要或需要指明的文字。 [1] 

着重號用法

在香港,着重號通常只用在教科書或教材中。使用方法和中國大陸的相同。
着重號的形式是小圓點,橫行文字中點在字的下邊,直行文字中點在字的右邊。

着重號範例

着重號(·),着重號標明要求讀者特別注意的字、詞、句。例如:
事業是幹出來的,不是吹出來的。
--·-------· ---
(注:為防移位,才加[-],實際沒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