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眷村

鎖定
眷村在台灣,通常是指1949年至1960年代,解放戰爭中失敗的國民政府,為了安排被迫自中國大陸各省遷徙至台灣的國民黨軍及其眷屬所興建的房舍。 [4] 
六十年後這裏已凋零,但它孕育的人才和影響力,意外地成為台灣軟實力的亮點。眷村走出了大量名人,成為當今台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廣義而言,眷村也包含榮民與眷屬自行興建的大範圍違建,例如寶藏巖等的所謂“另類眷村”。
中國大陸各省的中華民國國軍及其眷屬,因國共內戰失利遷徙至台灣後,政府機關為其興建或者配置的村落。不過,有部分人廣義認定眷村也包含榮民與眷屬自行興建的大範圍違建。 [1] 
此外,駐台美軍軍官、士官及其家屬在台的宿舍,亦被稱為“眷村”。例如台中市美村路,街名便來自“美軍眷村”的簡稱。
中文名
眷村
所屬地區
中國台灣
面    積
2000 公頃
分    佈
台北市新竹市新北市高雄市
特    色
外省公務人員、軍人及其眷屬居住
走出名人
高凌風鄧麗君蔡琴林青霞

眷村簡介

眷村 眷村
眷村在台灣通常是指1949年起至1960年代,於國共內戰失利的國民政府,為了安排被迫自中國大陸各省遷徙至台灣的國民黨軍及其眷屬所興建的房舍。不過,有部分人廣義認定眷村也包含榮民與眷屬自行興建的大範圍違建;例如寶藏巖等的所謂“另類眷村”。
現今台灣國民黨軍列管公有眷村達530座。若包含非軍有及混住(不包含違建),台灣則共有879座眷村,其中桃園市最多,約佔80處,其次則為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都會縣市。
談到眷村,就不能不提從這裏走出來的名人。政治人物中,宋楚瑜是最出名的一個。另據瞭解,璩美鳳當時還和鳳凰衞視知名主持人吳小莉住在同一個眷村,兩人是同學。眷村出來的演藝界人士就更多了,除了前面提到的李立羣劉德凱胡慧中外,鄧麗君楊德昌林青霞任賢齊焦恩俊周渝民等都在眷村生活過。鄧麗君父親在軍中工作,剛到台灣時隨着部隊到處遷移,後來搬到屏東眷村,鄧麗君就是在那裏度過童年時光的。任賢齊幾年前還創作了一首《老張的歌》,獻給父親和台灣老兵們。
眷村的文化也提供了大量寫作素材,白先勇的小説裏經常出現眷村。此外,朱天心苦苓等台灣文人也紛紛發表作品,描寫眷村人在“原鄉”與“現實”之間的掙扎。

眷村形成背景

1945年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收回日本台灣總督府管轄區域,已經逐漸有中國大陸各省居民與官兵來台灣。
1949年國共內戰後,各省軍民、政府人員被迫轉往台灣定居。據統計,1946年台灣人口約610萬人,1950年卻激增為745萬人,其中增加的數量絕大部分為此階段的新住民
"中華民國"政府為了解決150萬以上激增人口帶來的居住問題,開始興建房舍或安排宿舍,並將新住民以軍種、職業、特性等,分別羣聚於一定範圍,即為如今所知的“眷村”。
1990年代後,因眷村老舊改建後的混住與年齡結構等多項社會因素,台灣居住於眷村的外省人口比例迅速降低。

眷村背景介紹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從日本接收台灣,當時由於中國大陸戰亂以及國民政府派任、個人投資等多種因素,已逐漸有中國大陸各省人員來台。
四年之後,1949年,國軍失利於國共內戰,大量“國民政府”黨政官員、公務員、軍隊及各省居民被迫轉往台灣定居。據統計,1946年台灣人口610萬,稍後的1950年卻激增為745萬。其中絕大部分實為此階段的新住民。
“國民政府”宣稱為了解決150萬以上的居民帶來的居住問題,以興建房舍或安排宿舍,並將新住民加以羣聚於一定範圍,即為如今的“眷村”。
1980年代,於單一認定計算下,外省人居住眷村的比例超過三成。不過也有部分數據顯示,當時外省人配住眷村者僅六分之一。
早期眷村多位於在市郊並利用日據時期遺留之日人房舍。以數量而言,大量集中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地。在國軍營區附近也常有眷村,例如海軍左營軍區與台北松山空軍基地及新竹新竹空軍基地周遭附近。

眷村法律定義

就法律言,眷村主要管理機構之台灣當局“國防部”認可的眷村,指的是“軍眷住宅”,其中並不含其它公教人員及自行違建的眷村,而眷村法源則來自《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等法律律條。該條例第三條本文詳列:本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係指於1980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改建條例並正面列出適用者為:
·“政府”興建分配者。
·“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捐款興建者。
·“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户自費興建者。
·其它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除此,就廣義言,眷村亦包含其它機關興建或違建為主的外省族羣居住地,例如已被先後拆除的寶藏巖、七號公園、十四號公園及十五號公園預定內之違章建築。

眷村建築

眷村 眷村
1950年代,除了由日據時期遺留房舍所留下的眷村建物外,大多眷村都建設於公有地的簡單房舍。其中,最普遍的克難房子,是屋頂蓋稻草、竹泥牆的眷村房舍。
1960年代-1970年代之後,經軍方出資修建後,大多眷舍主體成為磚造,並具有私人廁所、浴室、廚房規模及主樑、屋瓦與電線線路等設備,此建物演變約與眷村外台灣建物略同。
但自1970年代末期後,眷村外台灣房地產熱絡並大量新建及改建房舍,但是眷村礙於所有權等因素,無法改建,尤以每户除庭院外,居住面積僅6至10坪。自此磚造平房或加強磚造低樓層眷村建物樣貌迅速呈現相較之下的落後,這情形尤以都會區內最為明顯。
一般來説,幾十户至百户眷村規模,通常會成為近似隔離的單一小區,此特性雖讓同一眷村內居民互動密切,但是也無法與小區外溝通。加上生存空間狹小、公共設施缺乏、眷村建設落後等因素,終以凝聚實力尋求強有力的訴求力量,並出現出乎強烈的小區團結面相。
舉例來説,在台北市松勤街50號第一個眷村“四四南村”就是眷村建築新貌的一個縮影,承襲了傳統眷村的規律與集體控制的模式,四四南村為大陸青島之聯勤四十四兵工廠的員工及眷户們居住的區域,原地曾是日軍陸軍庫房。整體建築為“魚骨狀”架構,材料由竹片及石灰泥巴糊成,後期建築才為磚牆結構。
四四南村原計在1999年隨眷村改建政策拆除,但在1991年3月,被台北市政府列為“歷史建築物”,並在1993年10月,改為信義區公民會館,將眷村內的生活用博物館的方式展出,並提供市民租借為展覽活動場地。另有四四廣場及文化公園。原建物並未變動,連圍牆也都還保留着。

眷村現況

眷村綜述

現今台灣當局國軍列管公有眷村達530座。另外則以台北市、新竹市、新北市等北台灣主要城市為主,而台灣南部的高雄市及台南市也有不少眷村。
通常,除改建後配置及特殊情況外,眷村居民對其居住房舍均只有建物及地上物使用權,並無房屋所有權,不過亦同時不必繳納地價税及相關租税金。因為涉及公平性及無法融入社會等許多錯綜複雜因素,眷村成為台灣省籍情結因素之一,而利於原住户無償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也常成為台灣地區民進黨與國民黨兩黨意見衝突。

眷村都市計劃

①眷村公共設施簡陋,未改建者衞生等狀況不佳。
②眷村人口減少,其居民在台多無親屬,老年居住者與空屋形成治安死角。
③經濟環境較好的住户,則有原住者在他處生活,卻將住宅轉租他人的不公正情形。

眷村政治與文化

①居民普遍懷念故土故鄉,眷村與外環境差異造成台灣社會融合發生問題。
②眷村由於多為隨“國民政府”遷來的黨、政、軍人員,與中國國民黨關係密不可分,同屬泛藍聯盟的新黨與親民黨在眷村也有一定的影響力。在屢次選舉中被視為泛藍的“鐵票”區,具有絕對的高度忠誠。

眷村政策

國民黨執政後期,在改建眷村為高層國宅大樓時,已藉由新增的户數空間,引進一般社會上的國宅購買者與原眷户混住。於是,1980年代後“國民黨政府”陸續改建,多數在原址興建國宅大廈,少部分依各縣市政府規畫而保留。例如台南市水交社等。
民進黨自2000年執政後,繼續推動眷村改建政策。如今眷村文化已較淡薄,混住情況越加普遍。因此,加上文化學者呼籲尊重社會多樣性和次文化保存,台灣當局“行政院文建會”以及各地方政府已開始針對較有特色的村落,進行“歷史記憶”之保存。以博物館的概念,參考外國保留較早聚落的範例,研究並保留較有特色與價值的眷村殘留。

眷村規模

有研究資料指出,1950年代前後來台的60萬"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軍人,僅有六分之一配住於眷村,因此眷村僅為少數外省軍眷所擁有。不過根據朱鳳芝的調查,8.2萬70歲以上榮民當年未獲分配眷舍或未領有房舍補助而登記有案者只有三千多人,一般推估,若包含遺漏的部分,也不應超過一萬人。但根據國防部的澄清,此係“國軍全體有眷無舍退伍榮民爭取眷改權益聯誼會”登記有案的3000餘人,非指8.2萬70歲以上榮民當年未獲分配眷舍或未領有房舍補助僅有三千多人。另外根據中國台灣地區婦聯會1982年之統計資料顯示,若不包含違建,全台灣眷村共有879個,共有98,535户。其中,若以每户平均4.47居住人口計,約共有467,316外省人住民居住於眷村,約三成外省人居住於眷村。。另一方面,若以單身榮民一户一人計算,則僅不到10萬榮民居住於眷村。
廣達2000公頃,以外省人居住為主的眷村分佈全台灣各縣市,其中以桃園縣最多,達80處。如:首批興建的桃園大溪僑愛新村。眷村數量居次者,則為台北市。如:位於後來成為黃金路段的台北市信義區四四南村。若包含已改建混住者,全台灣的眷村面積超過2000公頃,平均一座眷村面積約達2.27公頃左右。其中,仍多數未改建,其建物與次文化呈現與緊鄰城市相當不同的風貌。
倘使再以眷村原貌保持較完整的台灣新竹市為例,該市的眷村約有四十六處。以軍種區隔分列仍包含:空軍一至廿二村,空軍忠貞新村、空軍大道新村、空軍勞山新村及空軍竹華新村等共廿六處的“空軍眷村”,另外“陸軍眷村”則有陸軍陸光新村、陸軍中興新村、陸軍日新新村、陸軍國防新村、陸軍興安新村、陸軍湳雅新村、陸軍金城新村、陸軍敬軍新村、陸軍貿易二村、陸軍貿易八村、陸軍南精忠新村、陸軍北精忠新村、陸軍東光新村、陸軍赤土崎新村、陸軍復國新城、陸軍文教新城、陸軍公學新村。另外其他軍事單位則有聯勤北赤土崎新村、聯勤四知四新村及軍管區警新新村。

眷村分佈

經改建與其它自購整建後,國軍列管眷村數量多有增減,以2001年數據顯示全台灣公有眷村共有530座,為:
台北市:52
新北市:44
桃園市:68
新竹市:37
南投縣:3
台南市:44
高雄市:87
台東縣:6
澎湖縣:7

眷村鐵票

在政治上,以軍中國民黨黨部發展出的黃復興黨部至今於眷村仍有其相當影響力。根據“族羣政治理論模型”、“投票取向理論模型”來解釋,眷村至今仍有“族羣動員”、“族羣投票”的事實存在。也就是若以實證方式顯示,於政治上投票行為較為踴躍也趨於一致性,特別是反應在支持泛藍政黨候選人、反對台灣獨立、反對泛綠政權的投票行為上(眷村雖然是以外省人為主的人口結構,但更精確的説法是眷村的投票行為主要取決於國家認同而不是族羣認同,即使是支持台獨或是泛綠的外省籍候選人在眷村往往被視為被背叛者;甚至在眷村可以使用“外省豬”等惡毒言論攻擊支持泛綠的外省人)。
但是,這種過度一致性及踴躍參與(高投票率)的投票行為,總是稀釋該選區非眷村的民意(而許多地區是到了“掩蓋”非眷村民意的狀況),經常造成選舉結果無法反應泛藍政治人物的施政品質,不理性反綠也是討好眷村的方法之一;立法委員選制改革前更有所謂的軍系立委:專為眷村、榮民、榮眷及退伍軍人代言、爭取福利,因而多少造成台灣族羣對立及造成兩極化的社會紛爭。
另在立委選制改革前,根據一項在2001年立法委員之高雄縣鳳山市(今鳳山區)數眷村投票行為顯示,泛藍陣營獲得的有效票達八成。其中,泛藍最大黨國民黨(淺藍)佔三成八,泛藍第二大黨親民黨(介於淺藍與深藍之間)獲得四成二選票。(與一般社會大眾的投票傾向及政黨認同有着顯著的差異)。且眷村票票數常佔眷村所在選區總選票的一定比例,因此眷村鐵票或黃復興黨部常為台灣選舉的變量之一。

眷村政治活動

至今於眷村仍有其相當影響力。根據“族羣政治理論模型”、“投票取向理論模型”來解釋,眷村至今仍有“族羣動員”、“族羣投票”的事實存在。也就是若以實證方式顯示,於政治上,眷村實有支持泛藍軍、支持候選人為外省族羣、反對泛綠政權的族羣動員及族羣投票行為。有人指稱,該行為也多少造成台灣族羣對立及造成兩極化的社會紛爭。
以2001年“立法委員”之高雄縣鳳山市數眷村投票行為顯示,泛藍陣營獲得的有效票達八成。其中,泛藍最大黨國民黨佔三成八,泛藍第二大黨親民黨獲得四成二選票。如該例,因眷村票票數常佔眷村所在選區總選票的六成左右,因此眷村鐵票或黃復興黨部常為台灣選舉的變量之一。

眷村特色與影響

眷村多由該面積大小不一的房舍組成,居住人則為外省籍公務人員、軍人及其“眷屬”(配偶、子女)所居住,因此通稱為“眷村”。若細分約可分為外省籍高級軍職官員,職業軍人,基層公務員,教師及其眷屬。此種依照身份分級的無產權宿舍或房舍,早期用地多為日本政權或日本移民村所遺留,而房舍一部分來自舊有建築,但是絕大部分為戰後所興建。申請時必須要有主要申請人和主眷(通常是妻子),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子女,居住憑證或眷户名冊上都會記載夫妻的名字,房舍的分配依眷户人口數、考績、結婚年限來分配,有甲、乙、丙、丁四型不同大小的眷舍,甲型12.3坪,乙型10坪,丙型8.4坪,丁型7.6坪。並非每個眷村都有這四型的眷舍。
依眷村所在位置附近的軍營,其主要的軍眷背景也有集中於某一種軍種的現象,而這種現象也反映在眷村的命名上,名字中有“陸光”者,多為陸軍眷村,例如陸光二村,“憲光”為憲兵,“明駝一村”是聯勤單位,而空軍的眷村以“大鵬”、“凌雲”來命。而“貿商一村”、“貿易一村”等眷村則是因業界捐款而有此命名,由婦聯會捐款成立的眷村有“婦聯”、“慈仁”等名。
眷村 眷村
在台灣,因為該無償居住的眷村房舍獨厚外省人,而常有國民黨政府一向偏重照顧軍眷而忽視社福政策的社會輿論。相同的,對此論調也有不少反對聲浪。他們認為,配有眷舍住進眷村的第一代外省人遠低於60萬大軍的六分之一,亦即僅少數外省第一代有眷村居住,可見軍眷眷村當時僅獨厚少數外省第一代。除此,他們也認為居住眷村者並非享有特權,而眷村更是一個刻苦與奮鬥的標誌。
因為居住地點與居民因素,眷村發展出台灣社會現象中相當特殊的族羣與人文現象,目前有學者將其視為台灣相當重要的次文化。一般而論,早年此種無產權房舍羣聚通常所佔區域大小不一,其文化氛圍自成一格。在“國民黨政府”統治初期,語言,習慣,文化鮮少受眷村外環境影響。即使漸趨搬離眷村的眷村第二代,在國家觀念,倫理概念,家族意識,中國文化感受,均與眷村外的社會有較大對比。這種氣氛使部分遷出者仍懷念眷村生活。
因“外省人”圈居的眷村生活與周遭台灣“本省人”居住環境相當不同,以致眷村居民多安於封閉生活領域,無法融入語言、文化十分不確定性的外遭環境。另外,其無法融入因素,也為眷村第一代居民多已年邁力衰,不願輕易改變既有生活方式。也因此,有人曾以“竹籬笆”來形容居住於眷村外省人的自我圈禁。例如知名電影:《竹籬笆外的春天》。而包含《竹籬笆外的春天》的編導李佑寧之外,台灣亦有許多居住眷村,將其經驗書寫成各式作品的眷村作家。如:愛亞、陳銘璠、邵僩、張大春、朱天文、朱天心等。
再者,1950年代因國共內戰遷台的眷村人民,一般效忠“中華民國”,反對“建立‘台灣獨立’國家”的想法。他們多半認為,台灣是短暫居住地,而仍響應蔣中正等“反攻大陸”之號召。另一方面,因眷村居民無償居住眷村的優惠等措施及228事件的發生,讓部分台灣人對眷村居民懷有省籍情結,併產生仇視。雖然如今“反攻”等觀念淡化,但“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新“獨立”國家認同仍是眷村新移民與舊有住民關係緊張的主要來源。

眷村改建爭議

眷村違憲

1990年代之後,因眷村已趨老舊、都市更新等問題,台灣當局着手以“國家”資源無償改建只能由少數軍眷居住的眷村,並於1996年,由“立法院”通過配合眷村改建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法源。而改建條例中最主要精神則為利用“國庫”挹注的改建基金作為改建眷村所需資金,並將興建後的住宅小區無償配售原眷户。每户配售之坪型以原眷户現任或退伍時之職缺編階為準。雖説配售,但該條例也書明眷村需以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以下價格售予配售住户,其不足部分,由改建基金補助。其再扣除先前發給眷村户的搬遷補助費與房租補助費等,等同無償配售予原眷户一户一屋。
因其條例涉及憲法平等權,民進黨蘇煥智等50多位“立法委員”,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其聲請內容在於確認眷村改建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主條文。蘇煥智等“委員”認為:“眷村改建獨厚特定少數原眷户,使其能享有承購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興建之住宅及政府給與之補助購宅款等優厚的權益,幾乎形同政府立法贈送原眷户一户一屋。”之後,“司法院”對其釋憲行為所公佈的台灣憲法解釋文件《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85號中,明白指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符合促進民生福祉之基本原則,與“憲法”第七條之意旨尚無牴觸,但仍有以下但書:
◎鑑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慮“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並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
◎對於受益人範圍之決定,應斟酌其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妥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份作為區別對待依據。
◎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立法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
◎眷村是否為老舊而有改建之必要,應依眷舍之實際狀況並配合小區更新之需要而為決定,不得僅以眷村興建完成之日期為概括之認定,以免浪費國家資源。
◎不問其子女是否確有由國家照顧以解決居住困難之必要,均賦與其承購房地並領取與原眷户相同補助之權利,不無明顯過度照顧之處。
◎購屋款項既主要來自國家補助,與純以自費取得之不動產者有間,則立法機關自應考慮限制承購人之處分權,例如限制其轉售對象及轉售價格或採取其它適當措施,使有限資源得為有效之利用。
◎上開條例規定與限定分配國家資源以實現實質平等之原則及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未盡相符,立法機關就其與本解釋意旨不符之部分,應通盤檢討改進。

眷村弊案及經費

根據眷村改建條例等法源,台灣各地方政府均積極從事眷村改建。例如1980年-2007年間台北市政府即與軍方合作改建了77處眷村,興建29453户國民住宅。該改善方式,通常為將平房式的眷村建築改建為公寓或高樓。改建後,除了新房舍無償分配原住户之外,也利用增加的樓層面積,配予中低收入户。而更多建物則以略低市價售予一般市民,並將其收入充實“國庫”。此改建方式,也間接促成眷村混住事實。
以懷德新村改建後的忠義新城為例,本兩層樓共52户建物,若改建大樓後,扣除無償配發52原眷村户52間建物之外,增加之數百户樓層建物,台北市政府則可依附近房地產市價(約每坪50-55萬)酌予折減售予台北市民。
由於眷村改建為重大工程,亦牽涉鉅額經費。如今除有補償費、自備款的爭議外,尚有弊端發生,如被列為“蠹蟲項目”的新竹市第十七村、第十八村、第十九村統包工程弊案。除此,雖台灣多數黨-國民黨與親民黨所推動的眷村改建,可有效改善老舊眷村存在問題,但其高達1兆5000億台幣的眷村改建總經費,常被不少輿論批評為“財政黑洞”,更可能讓“國庫”破產。

眷村名人

綜述
很多台灣以外的華人,甚至是台灣本地老百姓,也不會曉得眷村子弟在台灣軟實力的版圖上,佔有如此重要的位置。除了王偉忠和賴聲川,台灣演藝界、媒體和文化界,以及政壇,眷村子弟佔領非常高的比例。從鄧麗君蔡琴姚蘇蓉林青霞王祖賢,到侯德健楊德昌,從南方朔朱天文朱天心朱天衣張大春,從朱立倫胡志強蘇起宋楚瑜馬永成段宜康等,都是來自被稱為“竹籬笆”的眷村。但就是在這個被視為“小中國”的世界裏,孕育了台灣的軟實力。
電影
楊德昌(已故)
歌唱
鄧麗君(已故)
張雨生(已故)
梁弘志(已故)
眷村名人 眷村名人
侯德健
高凌風(已故)
應蔚民(夾子電動大樂團主唱)
電視
阿雅(柳翰雅)
高凌風(已故)
報紙、雜誌、出版
王健壯
藝文
趙寧(已故)
愛亞
政治
章孝慈(已故)
朱鳳芝
商界社會人士
陳啓禮(已故)
董桂森(已故)
張世傑(古董張)

眷村相關作品及説明

眷村綜述

80年代,眷村開始面臨改建拆除的情況,使得許多是眷村第二代出生的文藝界人士,抱持着辭鄉的心情開始了眷村作品的創作。
2005年,外省台灣人協會正式成立,致力於台灣外省人及眷村的文化保存工作。

眷村文學

1975年,聯合報副刊與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分別刊載的兩篇短篇小説開始了眷村文學,分別是朱天心描述眷村青梅竹馬的《長幹行》與孫瑋芒描寫老兵與小孩保衞眷村老榕樹的《斫》。
1978年,孫瑋芒《回首故園,眷村生活素描》,開始描寫作者自身的眷村生活。
1981年,朱天心《未了》獲得聯合報中篇小説獎,使眷村文學成為受文壇矚目的類型。
1987年,希代公司出版《我從眷村來》,為首部收集各家書寫眷村的散文文集。
1990年,蘇偉貞的長篇小説《離開同方》,以虛構的眷村“同方新村”為主要場景,寫眷村兩代的故事。
1995年,孫瑋芒的長篇小説《卡門在台灣》,敍述從軍退伍的眷村子弟炒股、婚外戀、殺人的故事。
1997年,張啓強的短篇小説集《消失的□□──張啓疆的眷村小説》,寫眷村形形色色人物。
2001年,袁瓊瓊的長篇小説《今生緣》,以眷村一對平凡夫妻的情與愛貫穿全書。
2004年,蘇偉貞編選《台灣眷村小説選》,致力打造眷村小説史。
2004年,齊邦媛王德威編著的《最後的黃埔——老兵與離散的故事》,收錄1949年後赴台國民黨老兵的故事,由台灣麥田出版社出版。
2006年,外省台灣人協會將“榮民與外省族羣家書徵文”活動的得獎文章集結成《流離記意——一封無法寄達的家書》一書,由印刻出版社出版。
2009年,台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出版《眷村的前世今生》一書,詳細記錄台灣眷村發展概況。
2010年,《寶島眷村》一書由張嬙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天窗文化策劃,收錄包括外省台灣人協會張茂桂、李廣均、周思諾,以及王偉忠、王蓉蓉等人共十五篇文章,是首次在大陸出版介紹台灣眷村的入門書,書中對眷村的前世今生,還有文學、電影、美食各方面都有全面的介紹。

眷村電影電視

1983年,電影《小畢的故事》,導演陳坤厚。電影《搭錯車》造成轟動,其中歌曲“一樣的月光”、“酒幹倘賣無”、“請跟我來”也成為經典歌曲,導演虞戡平
1984年,電影《老莫的第二春天》,導演李祐寧,獲得當年金馬獎最佳影片。
1985年,電影《竹籬笆外的春天》,導演李祐寧。
1991年,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導演楊德昌,內容使用許多的眷村黑話
1996年,電影紀錄片《陳木根的鄰居們》,導演吳乙峯。
2000年,電影《黑暗之光》,導演張作驥
2002年,電影《美麗時光》,導演張作驥。
2005年,公視電視劇集《再見,忠貞二村》,導演梁修身,獲得當年金鐘獎
2006年,電視紀錄片《想我眷村的媽媽們》、公視單元劇《蟹足》,導演王偉忠
2008年,電影《蝴蝶》、《爸,你好嗎?》,導演張作驥。
2008年,中視連續劇《光陰的故事》,導演王偉忠。
“榮光眷影”紀錄片影展,所有導演都是第一次拿起攝影機,從拍攝自己的外省父母,然後迴歸到找尋自己。
2017年,鳳凰衞視2月11日《皇牌大放送》——《一樣的月光——台灣眷村往事》。 [2] 

眷村舞台劇

1985年,表演工作坊《那一夜,我們説相聲》,賴聲川、金士傑及李立羣共同創作。
1989年,《這一夜,誰來説相聲》、《回頭是彼岸》,表演工作坊。
1999年,屏風表演班改編張大春的《我妹妹》,導演李國修
1999年-2008年,相聲瓦舍《影劇六村》系列:《誰唬嚨我?》、《戰國廁前傳》,馮翊綱、宋少卿創作。
2008年,表演工作坊《寶島一村》,賴聲川、王偉忠共同創作。

眷村竹籬笆稱謂來由

1985年電影《竹籬笆外的春天》後,很多人把“竹籬笆”當成台灣眷村的代名詞,但是除了電影以外,事實上確實有段來歷的。
60年代早期的台灣經濟並不發達,而軍隊的生活也比較困難,眷村的房舍建造也是因陋就簡,而竹子就是最便宜好用的建材。很多早期的眷村的內外牆壁使用竹子劈成竹條後,綁紮成骨架,批上粘土成牆,外面再刷石灰,就成了克難的隔牆。
而每一户大都有個小小的院子供曬衣服或養家禽之用,大家習慣用細竹子編成圍籬做隔擋,成為眷村的特色。竹籬笆只能做簡單的隔擋,卻仍能從縫隙間看出去。眷村的大人小孩便習慣巴在竹籬笆上跟鄰居聊天玩耍,而每次颱風過後,竹籬笆幾乎全被吹倒,變成家家户户全部通透的景象。
竹籬笆剛做好時是綠色的竹子,但是一兩年後,就經不住日曬雨淋,很快褪色腐朽,然後就得重新更換,也給眷村子弟留下日月更替的印象。
60年代晚期,竹籬笆慢慢被磚牆取代,眷村鄰居之間的感情就漸漸淡了。但是竹籬笆留給眷村那個年代人的記憶卻是永恆的,“竹籬笆外的春天”就是對這種感情記憶的演繹。 [3] 
而竹籬笆那種似有若無的隔斷,恰似眷村外省人與台灣閩南人之間的關係,大團體內的小團體,抱團一起求自保,但是又離不開原是一家人的情感。而這一羣從大陸各省匯聚在一起的人羣,本來生活習慣大是不同,卻又共同孕育出新一輪燦爛的文化,就像竹籬笆內的院子,小小空間卻養活了多少生命,竹籬笆文化就在台灣歷史上寫下輝煌之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