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眶骨骨折

鎖定
眶骨骨折是頭面部遭受較強暴力所造成的眶骨結構破壞或連續性中斷。常見於交通事故傷、墜落傷、拳擊 傷與踢傷、棍棒打擊傷等,直接和間接暴力 均可導致眶骨骨折。根據解剖部位不同,分 為眶頂骨折、眶外側壁骨折、眶尖骨折、眶 內側壁骨折和眶底骨折。法醫學鑑定中需注 意以下問題:①眶骨骨折有時為複合傷的一部分,應判別有無顱面部及其他眼部組織結 構損傷,如淚器、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網膜及視神經等部位損傷;②致傷物性質、作用力方向等也需詳細瞭解,如鋭 器、槍彈傷除可導致眶骨骨折外,還可造成 眶顱聯合傷、異物存留;©CT掃描等檢査 可確診。(陳曉瑞) [1] 
中文名
眶骨骨折
類    型
醫療用詞
特    點
損害視力
治    療
用小金屬固定板將折斷的眶骨復位
眶骨骨折
面部外傷可導致眶骨骨折,雖然多數面部骨折一般不影響視力,但某些骨折也會損害視力。
眶骨骨折後,血腫可使眶壓增高,壓迫眼球或神經,也可壓迫眼球的血管。眶骨骨折可損傷管理眼球運動的肌肉,產生複視或眼球運動受限。少數情況碎骨片可能壓迫甚至切斷神經,血管或肌肉,損害眼球的運動功能和視功能。
若眶骨骨折影響了神經或肌肉,或向後推擠眼球,一般需要作修復手術。如果探查確信骨折並未損傷重要組織,醫生則可採用小金屬固定板和螺釘或金屬片將折斷的眶骨復位。
參考資料
  • 1.    官大威.法醫學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