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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定女
鎖定
- 作品名稱
- 真定女
- 作 者
- 蒲松齡
- 創作年代
- 清朝
- 作品出處
- 《聊齋志異》
- 文學體裁
- 短篇小説
- 拼 音
- zhēn dìng nǚ
真定女語出
《聊齋志異》卷一第二十九篇,篇幅極短,不到百字,卻講述了一件極其髮指的事。一個童養媳,未滿十歲就被誘姦致孕,迫害的人一點罪過都沒有,受害的人卻有苦難伸,強烈的表達了作者對封建婚姻不合理的控訴。
[1]
真定女原文
真定界,有孤女[1],方六七歲,收養於夫家。相居一二年,夫誘與交而孕。腹膨膨而以為病也,告之母。母曰:“動否?”曰:“動。”又益異之。 然以其齒太稚,不敢決[2]。未幾,生男母嘆曰:“不圖拳母,竟生錐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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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真定女註釋
[1]真定:舊縣名,今河北正定縣。界:謂境內,域內。
[2]齒太稚:年 齡太小。不敢決,不敢肯定是懷孕。
真定女譯文
真定界內,有一個孤女,年紀方六七歲,就當了童養媳。一兩年後,丈夫引誘她同了房,此後就懷孕了,肚子漸漸脹大。自己以為得了病,便告訴婆母。婆母問:“動不動?”回答説:“動。”婆母覺得很奇怪,但因女孩年紀太小,不敢斷定。沒多長時間,果然生了個男孩。婆母嘆口氣説:“沒料想拳頭大的小母親竟生了個錐子大的小孩子!”
[2]
真定女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瞭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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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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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蒲松齡 著,朱其鎧 主編.全本新注聊齋志異.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年
- 2. 資料 .新學網[引用日期2014-04-28]
- 3. 徐波,李惠文,雷家桓等編寫,中外文學名著簡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01,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