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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試學生代齋郎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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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試學生代齋郎議》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省試學生代齋郎議
作    者
韓愈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省試學生代齋郎議作品原文

省試學生代齋郎議
齋郎職奉宗廟社稷之小事,蓋士之賤者也。執豆籩,駿奔走,以役於其官之長;不以德進,不以言揚,蓋取其人力以備其事而已矣。奉宗廟社稷之小事,執豆籩,駿奔走,亦不可以不敬也。於是選大夫士之子弟未爵命者以塞員填闕,而教之行事。其勤雖小,其使之不可以不報也,必書其歲。歲既久矣,於是乎命之以官,而授之以事,其亦微矣哉!學生或以通經舉,或以能文稱,其微者,至於習法律、知字書,皆有以贊於教化,可以使令於上者也。自非天姿茂異,曠日經久,以所進業發聞於鄉閭,稱道於朋友,薦於州府,而升之司業,則不可得而齒乎國學矣。然則奉宗廟社稷之小事,任力之小者也;贊於教化,可以使令於上者,德藝之大者也,其亦不可移易明矣。今議者謂學生之無所事,謂齋郎之幸而進,不本其意;因謂可以代任其事而罷之,蓋亦不得其理矣。今夫齋郎之所事者,力也;學生之所事者,德與藝也。以德藝舉之,而以力役之,是使君子而服小人之事,且非國家崇儒勸學、誘人為善之道也。此一説不可者也。抑又有大不可者焉。宗廟社稷之事雖小,不可以不專,敬之至也,古之道也。今若以學生兼其事,及其歲時日月,然後授其宗彝罍洗,其周旋必不合度,其進退必不得宜,其思慮必不固,其容貌必不莊;此無他,其事不習,而其志不專故也。非近於不敬者歟?又有大不可者,其是之謂歟?若知此不可,將令學生恆掌其事,而隳壞其本業,則是學生之教加少,學生之道益貶;而齋郎之實猶在,齋郎之名苟無也。大凡制度之改,政令之變,利於其舊不什,則不可為已,又況不如其舊哉?考之於古,則非訓;稽之於今,則非利;尋其名而求其實,則失其宜。故曰:議罷齋郎而以學生薦享,蓋亦不得其理矣。 [1] 

省試學生代齋郎議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諡“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3837頁
  • 2.    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