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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官制

鎖定
1914年5月23日,北京政府頒佈了具有行政法性質的《省官制》。 [1-2] 
中文名
省官制
發表日期
1914年5月23日

目錄

省官制內容簡介

《省官制》要點是各省實行軍民分治,各省設巡按使,管轄全省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備等隊,監督財政、司法及其他特別官署的行政事務;有非常之變需用兵時,可諮請駐紮附近的軍隊長官派兵會同處理。《省官制》規定全國各地以省命名,不再稱行省,各省民政長改稱省巡按使。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