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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刑事責任年齡

鎖定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 
修正案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定作出調整,規定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 
中文名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
範    圍
已滿12週歲不滿16週歲 [3] 
類    型
法律年齡
相關詞條
完全無刑事責任年齡
定義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
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要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相關詞條】完全無刑事責任年齡 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減輕刑事責任年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