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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生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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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生論(orthogenesis)一種反對自然選擇學説的進化理論。
中文名
直生論
外文名
orthogenesis
提出者
哈克
應用學科
生物學

直生論基本概念

主張生物進化是有方向的,不論環境條件如何,生物總是沿着既定的方向進化;而決定進化方向的動力,完全來自生物體內部的潛在力量,與自然選擇無關。持這種觀點的學者又有各不相同的名稱。
“直生論”一詞由德國動物學家哈克(J.W.Haacke)所創立,後為愛米爾(T.G.H.Eimer)等人所採用,伯格(L.S.Berg)稱為“循規發説”(nomogenesis),在奧斯本(H.F.Osborn)稱為“芒狀發生説”(aristogenesis),德日進(Teilhardde Chardin)則稱為“最後原理”(omega principle),但他們的基本看法都相同。

直生論支持案例

愛爾蘭麋鹿 愛爾蘭麋鹿
新近滅絕的“愛爾蘭麋鹿”是直生論的代表性案例,一些古生物學家認為這起因於“過度發育”,即愛爾蘭麋鹿由於其內在的力量導致它的角過大(似乎呈現線性不斷增大),最終使物種走向了滅絕。大型動物的“過度發育”可能十分普遍,並最終走向滅絕。龐然大物恐龍的滅絕可能也與此密切相關。
直生論者也常舉“馬的進化”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人們在馬的系統發生過程中可以看到,身體由小到大、齒冠由低到高、並由多趾到單趾(蹄)的進化趨勢。據此,他們就認為馬是按既定方向發展的。但從化石的資料看出,馬的進化不是直線的,而是發生過分支的(見馬的進化)。上述事實完全可用自然選擇學説來解釋。“直生論”最大的困難是他們所説的“內在動力”,根本找不到相應的物質基礎。 [1] 

直生論理論基礎

直生論認為生物譜系的進化呈直線狀,由一種內在的“種系動力”所驅動,既不受環境影響,也與自然選擇無關,生物的變異並不隨機,存在一定的方向性,生物的進化並不一定向着適應的方向,即有些變化並不一定適應環境(而拉馬克主義的進化觀就是適應環境)。
在某一方面的強化必定帶來另一方面的弱化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此個別器官的過度發展未必總能保持總體的生存優勢。從遺傳上來説,通過基因庫的修修補補實現新物種分化的方式(黑猩猩與人類的基因組高達98.8%是相似的)是導致一些大型物種日趨複雜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大型化與複雜化導致物種體制與機能可塑性的降低,往往使這樣的動物走向進化的死角,因為物種越複雜,演化的方向似乎就越來越狹窄。 [2] 
這種帶有累積性或歷史性的適應就不可能是真正完美的適應,因為複雜性會消耗可塑性,也會消費適應性。因此,今天的長頸鹿和人類還是拉馬克主義者完美進化的心怡案例,而當它們迎來滅絕之日時,就會成為直生論的“有力證據”! [2] 
參考資料
  • 1.    直生論   .生物小吧.2011-4-6[引用日期2012-07-24]
  • 2.    謝平.生命的起源-進化理論之揚棄與革新.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電子版下載地址 http://wetland.ihb.cas.cn/lwycbw/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