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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談判

鎖定
按照談判雙方的接觸形式可分為直接談判和間接談判。
直接談判是指在商務談判活動中,參加談判的雙方當事人之間不需加入任何中介組織或中介人直接進行的談判形式。直接談判在商務活動中應用非常廣泛,包括面對面的口頭談判和利用信函、電話、電傳等通訊工具進行的書面談判形式[1]。
中文名
直接談判
對    應
間接談判
類    屬
談判方式
釋    義
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的談判

直接談判適應情況

直接談判適應以下情況: [1] 
1、參加談判雙方或一方重禮節,以直接談判形式表示對對方的尊重。
2、較重大或談判結果對一方或雙方有重大影響的談判。
3、談判涉及一些長期懸而未決的問題,採用其他方式無法解決時。
4、其他各種需雙方直接進行交往的情況。

直接談判突出優點

直接談判有其突出的優點: [1] 
1、不需中間人介入,免去了很多中間手續,使談判變得及時、快速。
2、各方當事人直接參加談判,易於保守商業秘密。
3、節約談判費用,不需支付中介費用。
參考資料
  • 1.    .1.0 1.1 1.2 方其.《 商務談判:理論、技巧、案例》[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