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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審理
鎖定
- 中文名
- 直接審理
- 定 義
- 是指法院與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直接見面對案件進行審理
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的對稱。民事主體對自己不法行為依法應直接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現代各國民法中的“自己責任原則”,任何有行為能力人均應直接承受自己行為的後果;誰的行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誰承擔民事責任。但這一基本原則又受到各國法中監護制度、代理制度、連帶責任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並列的法制狀況。根據不同國家的法律,與不法行為人有特定聯繫的當事人可負有無條件的替代責任,先行償付責任和補充責任等,學理上稱之為間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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