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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龍縣誌

鎖定
《盧龍縣誌》是盧龍縣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誌。 [1] 
中文名
盧龍縣誌
作    者
盧龍縣誌編纂委員會
出版時間
1994年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編纂人員
彭勃,李永泰

盧龍縣誌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盧龍縣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發展的歷史與現狀。 [1] 

盧龍縣誌作品目錄

封面
盧龍縣誌
《盧龍縣誌》編纂委員會
編修人員
參加初稿編寫及提供資料人員
圖片
1 盧龍縣TM衞星影像圖
2 中共盧龍縣委
6 縣城新城大街
3 縣人大、政協
5 縣城一隅
4 縣人民政府
7 縣城新城西路
8 縣農業銀行
9 潘莊鎮一隅
10 石門鎮街景
11 石門站
12 盧龍北站
13 京秦電氣化鐵路
14 山廣公路盧龍段
15 青龍河大橋
16 縣郵電局程控室
17 水電站
18 東溝揚水站
19 楊山溝水庫
20 下荊子水庫
21 梁深港攔河閘
22 水峪渡槽
23 上荊子渡槽
24 廖黑石渡槽
25 引青乾渠
26 繞山轉
27 井灌區
28 防護林
29 防護林
30 麥田
31 甘薯育秧
35 薯塊
32 甘薯栽培
33 甘薯綠豆間作
34 甘薯豐收
36 庭院葡萄
37 蘋果
38 板栗
39 核桃
40 明代核桃樹
42 養牛
43 養羊
44 養鵝
45 地熱養魚
41 養豬
46 武山水泥廠
47 化肥廠
48 陶瓷廠車間
49 武山石礦
50 粉絲
51 衞生陶瓷
52 乳酸
53 薯豆磨漿機
54 水泥管
55 乳粉
56 貿易中心
57 百貨大樓
58 人民商場
59 幼兒
60 實驗小學
61 電化教學
62 潘莊鎮中學太陽能採暖樓
63 婦幼保健站
64 乒乓球室
65 廣播體操
70 彭鐵軍篆刻
射天狼
月長圓美
孤竹耕夫
66 秧歌表演
67 嗩吶吹奏
68 民間藝術家倫寶善
69 張鳳林剪紙
71 銅鼎
72 銅簋
73 石斧
75 布幣、刀幣
74 陶鬲
76 明代長城
77 西城西堤
78 陀羅尼經幢
79 磚塔
80 夷齊讀書處石刻
81 清真寺
82 農舍
盧龍縣行政區劃圖
盧龍縣水利設施圖
凡例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篇 建置
第一章 地理位置
第一節 位置
第二節 疆域
第二章 建置沿革
第一節 建置前歷史
第二節 建置沿革
第三章 行政區劃
第一節 古代政區
第二節 民國時期政區
第三節 現行政區
第二篇 自然環境
第四章 地質地貌
第一節 地質
第二節 地貌
第五章 氣候
第一節 日照
第二節 温度
第三節 降水與蒸發
第四節 風及濕度
第五節 物候
第六節 農作物與氣象
第六章 水文
第一節 地表徑流
第二節 河流
第三節 地下水
第四節 水質
第七章 土壤
第一節 種類及分佈
第二節 土壤肥力
第八章 自然資源
第一節 土地資源
第二節 礦產資源
第三節 水資源
第四節 熱量資源
第五節 光能資源
第六節 野生動植物資源
第九章 自然災害
第一節 旱災
第二節 水災
第三節 風災
第四節 雹災
第五節 低温連陰雨
第六節 病蟲害
第七節 震災
第三篇 城鎮鄉村
第十章 城池
第十一章 鄉鎮
第十二章 村
第四篇 基礎設施
第十三章 城鄉建設
第一節 城鎮建設
第二節 公產房
第三節 鄉村建設
第四節 土地管理
第十四章 水利
第一節 古代水利
第二節 河防治理
第三節 蓄水工程
第四節 引青灌區
第五節 截流揚水
第六節 井灌工程
第七節 除澇治鹼
第八節 水土保持
第九節 飲水工程
第十節 工程效益
第十一節 水利管理
第十二節 縣外施工
第十五章 電力
第一節 電力工業的發展
第二節 供電網
第三節 電力分配
第四節 用電管理
第十六章 交通
第一節 古道
第二節 航道
第三節 公路
第四節 鐵路
第十七章 郵電
第一節 郵政
第二節 電信
第十八章 環境保護
第一節 機構設置
第二節 生態維持
第三節 污染治理
第四節 環境美化
第五節 環境衞生
第五篇 農業
第十九章 種植業
第一節 農業生產關係變革
第二節 作物分佈
第三節 耕作制度
第四節 作物栽培
第五節 種子
第六節 植物保護
第二十章 甘薯
第一節 傳入
第二節 栽培
第三節 面積及產量
第四節 品種引進
第五節 病蟲害防治
第六節 加工生產
第二十一章 林果
第一節 資源狀況
第二節 林業生產
第三節 果品生產
第四節 蠶桑
第五節 兩帶工程建設
第二十二章 畜牧水產
第一節 畜禽品種及分佈
第二節 畜禽飼養
第三節 飼草飼料
第四節 繁殖與改良
第五節 疫病防治
第六節 水產
第二十三章 農業機具
第一節 耕作機具
第二節 排灌機具
第三節 運輸機具
第四節 植保機具
第五節 收穫機具
第六節 農副產品加工機具
第六篇 工業
第二十四章 生產體制
第一節 私營工業、手工業改造
第二節 經營體制
第二十五章 工業門類
第一節 建材工業
第二節 機械工業
第三節 化學工業
第四節 煤炭工業
第五節 造紙及文教用品工業
第六節 紡織縫紉及皮革工業
第七節 食品工業
第八節 工藝美術工業
第二十六章 企業選介
第二十七章 鄉鎮企業
第一節 機構沿革
第二節 企業門類
第三節 企業選介
第七篇 財貿金融
第二十八章 商業
第一節 私營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第二節 經營體制
第三節 糧油購銷
第四節 生產資料購銷
第五節 農副產品購銷
第六節 副食品購銷
第七節 日用工業品購銷
第八節 飲食服務業
第九節 對外貿易
第二十九章 財税
第一節 財政收入
第二節 財政支出
第三節 財政管理
第三十章 金融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貨幣
第三節 信貸
第四節 儲蓄
第五節 公債
第六節 人民保險
第八篇 經濟管理
第三十一章 計劃管理
第一節 國民經濟計劃
第二節 工農業生產計劃管理
第三節 固定資產和物資計劃管理
第三十二章 國民經濟統計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統計資料
第三節 各類普查
第四節 統計服務
第三十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工商業管理
第三十四章 物價管理
第一節 物價演變
第二節 物價管理
第三十五章 審計
第三十六章 標準計量
第九篇 黨派羣團
第三十七章 中國共產黨
第一節 組織建立和發展
第二節 歷次代表大會
第三節 縣委歷屆領導人
第四節 縣委工作機構
第五節 黨員教育
第六節 統戰工作
第七節 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三十八章 羣眾團體
第一節 政治團體
第二節 國際友好組織
第三節 經濟團體
第四節 學術團體
第十篇 政權·政協
第三十九章 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節 代表選舉
第二節 歷屆代表大會
第三節 常務委員會及領導人
第四節 代表聯繫制度
第五節 提案處理和視察調查
第四十章 政府機構
第一節 政府機構設置
第二節 基層機構
第三節 幹部狀況
第四節 信訪
第五節 外事工作
第四十一章 人民政協
第一節 歷屆委員會
第二節 機構設置
第三節 參政議政
第四十二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一節 勞動管理
第二節 人事管理
第三節 工資制度
第四十三章 民政
第一節 擁軍優屬
第二節 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第三節 救濟、救災
第四節 社會福利
第五節 婚姻登記
第六節 殯葬改革
第十一篇 公安·司法
第四十四章 公安
第一節 鋤奸防特
第二節 清剿股匪
第三節 鎮壓反革命
第四節 取締反動道會門
第五節 打擊刑事犯罪
第六節 看守、勞教
第七節 治安管理
第八節 消防工作
第九節 交通監理
第四十五章 檢察
第一節 刑事檢察
第二節 法紀檢察
第三節 經濟檢察
第四節 監所檢察
第五節 控告申訴檢察
第四十六章 審判
第一節 刑事審判
第二節 民事審判
第三節 經濟審判
第四十七章 司法行政
第一節 法制教育
第二節 公證
第三節 律師
第四節 調解
第十二篇 軍事
第四十八章 武裝建制與兵役
第一節 地方武裝建制
第二節 兵制
第四十九章 駐軍與佈防
第五十章 民兵
第一節 組織
第二節 訓練
第三節 活動
第四節 支援前線
第五十一章 兵事
第一節 古代兵事
第二節 民初兵事
第三節 抗日時期兵事
第四節 解放戰爭時期兵事
第五十二章 根據地創建
第一節 盧撫昌抗日根據地
第二節 專、縣直屬單位駐地
第三節 軍工生產
第十三篇 文教科技
第五十三章 教育
第一節 古代教育
第二節 普通教育
第三節 中等專業教育
第四節 成人教育
第五節 教師隊伍
第六節 教育管理
第七節 教育經費
第五十四章 科學技術
第一節 科技組織
第二節 科技信息
第三節 科技成果
第四節 地震測抵
第五節 新能源
第六節 科技經費
第五十五章 文化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文化館(站、室)
第三節 文學
第四節 戲劇
第五節 美術、書法、攝影、篆刻
第六節 音樂、舞蹈
第七節 民間藝術
第八節 廣播、電影、電視
第九節 史志
第十節 檔案工作
第十一節 圖書
第十二節 文藝骨幹培訓
第五十六章 文物
第一節 古遺址
第二節 古墓
第三節 古建築
第四節 古碑碣
第五節 館藏文物
第六節 盧龍八景
第十四篇 衞生·體育
第五十七章 衞生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衞生防疫
第三節 醫療
第四節 婦幼保健
第五節 藥政管理
第六節 隊伍
第五十八章 體育
第一節 機構設置
第二節 體育競賽
第三節 羣眾體育
第四節 體育教育
第五節 體育設施
第十五篇 人口·民族
第五十九章 人口
第一節 人口變化
第二節 人口分佈
第三節 人口構成
第六十章 民族、姓氏
第一節 民族
第二節 姓氏
第六十一章 計劃生育
第一節 節制生育
第二節 晚婚晚育
第三節 優生優育
第四節 管理措施
第十六篇 民情
第六十二章 人民生活
第一節 衣着
第二節 食糧
第三節 宅舍
第四節 用具
第五節 儲蓄
第六十三章 方言
第一節 方言
第二節 諺語
第三節 歇後語
第六十四章 民俗
第一節 生產習俗
第二節 生活習俗
第三節 日常禮儀
第四節 節 日
第五節 生活禮儀
第六節 祭祀和廟會
第七節 劣俗
第八節 優良風尚
第六十五章 宗教
第十七篇 人物
第六十六章 傳記
第一節 革命烈士
第二節 古代名人
第三節 近現代名人
第六十七章 烈士英名錄
第六十八章 名人表
編後記
版權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