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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波

(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政法委員會原副縣長級幹部)

鎖定
盧波,男,漢族,中國國籍,1967年2月出生,貴州貴陽人,大學本科文化,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0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 
曾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政法委員會副縣長級幹部。 [1] 
2020年12月,盧波嚴重違紀違法,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盧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貴州貴陽
出生日期
1967年2月
性    別

盧波人物履歷

1987年08月至1988年10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見習民警;
1988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辦事員;
1993年9月至1994年6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團委書記;
1994年6月至1995年9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團委書記(副科級);
1995年9月至1997年5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二處副科級偵察員;
1997年5月至1999年3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二處偵察科科長;
1999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二處副處長(其間: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
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正科級);
2006年04月至2007年05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大灣警察署署長;
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鐘山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2年4月至2015年2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公安局局長;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盤縣公安局局長;
2016年12月至 2019年1月,任貴州省六盤水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6日,任中共六盤水市委政法委員會副縣長級幹部。 [1] 

盧波人物事件

盧波違紀被查

2020年6月6日,中共六盤水市委政法委員會副縣長級幹部盧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經中共六盤水市委批准,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盧波依法雙開

2020年12月,經六盤水市委批准,六盤水市紀委市監委對中共六盤水市委政法委員會原副縣長級幹部盧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盧波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違規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約談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放貸獲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盧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六盤水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盧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六盤水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