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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旺
(天津市薊縣原人大副主任)
鎖定
盧旺,曾任天津市薊縣人大副主任。
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天津市薊州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薊州區許家台鎮原黨委書記盧旺(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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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盧旺
- 國 籍
- 中國
盧旺人物履歷
曾任天津市薊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家台鎮黨委書記。
盧旺人物事件
盧旺違紀被查
盧旺立案審查
2016年8月,據天津市紀委消息,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薊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家台鎮黨委書記盧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盧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組織公款旅遊,以“税收獎勵”名義濫發錢款;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其個人名下房產;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下屬幹部禮金、消費卡,借為女兒大辦婚宴之機斂財,違規為妻子、女兒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佔用財政資金;嚴重違反羣眾紀律,將徵地拆遷補償款挪作他用,騙取農業專項補貼;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集資,違規建設經營墓地;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熱衷“帶彩”打麻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違規承攬工程、取得建設工程資質、收購集體企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盧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盧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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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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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津市薊縣原人大副主任盧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6-08-24]
- 2.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盧旺立案偵查 .中國檢察網[引用日期2017-01-04]
- 3. 天津市薊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盧旺接受組織調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6-05-17[引用日期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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