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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偉

(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委原書記)

鎖定
盧偉,男,漢族,1968年5月出生,河南太康人,本科學歷,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委書記。
2020年9月29日,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一案。 [1] 
中文名
盧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8年5月
出生地
河南太康
性    別

盧偉人物履歷

1988.07—1992.08 西華縣大王莊鄉辦事員、副鄉長,團委副書記;
1992.08—2001.09 周口地區團委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副書記;
2001.09--2004.03 周口市團委書記;
盧偉 盧偉
2004.03--2006.05 沈丘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06.05--2007.04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
2007.04--2010.11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0.11--2012.07 扶溝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2.07-- 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委書記。 [2] 

盧偉人物事件

2019年8月7日,扶溝縣委書記盧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
2020年9月29日,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指控:2011至2019年,盧偉先後利用擔任周口市扶溝縣縣長、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組織人事、承攬工程和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908.8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各自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盧偉作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