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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州市農業農村局

鎖定
盤州市農業農村局是盤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局長為曹澤鵬。 [1]  [6-7] 
中文名
盤州市農業農村局
所屬部門
盤州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盤州市
現任領導
曹澤鵬

盤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導、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省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省、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交流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 完成盤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3] 

盤州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對外宣傳、軍民融合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指導協調局系統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處理盤州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
(三)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及編報立法計劃。指導、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開展農業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和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報備案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管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村“三變”、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五)發展規劃(園區農墾)科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編制全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園區建設,提出促進農墾經濟發展政策建議。指導農墾企業和農墾經濟發展。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七)農業科技教育與對外交流合作科(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承擔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農業援外項目實施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交流合作。承擔涉及台灣地區有關農業事務。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八)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九)市場與信息化科
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裾資源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承擔農村經濟運行分析、調度、監測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展示展銷推介。
 (十)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做好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十一)種植業管理科(農藥管理科)
貫徹落實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佈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及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市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貫徹落實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二)畜牧獸醫漁業管理科
貫徹落實畜牧業、飼料業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貫徹落實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有關工作。貫徹落實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畜禽新品種保護工作。貫徹落實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維護轄區水域漁業權益。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科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四)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貫徹落實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4] 

盤州市農業農村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表彰為“貴州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2] 
2021年12月21日,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