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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機關
鎖定
- 中文名
- 監督機關
- 定 義
- 公共組織內設專門的行政監督機構
- 出 處
- 公共管理學
基本簡介
輔助機關是指為領導機關和職能機關提供輔助性服務的機關,具體承辦領導機關和執行機關所交代的日常事務,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強公共組織內部協調和外部合作。輔助機關重在“輔助”,它對領導機關沒有直接的指揮和監督權。輔助機關可以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綜合性輔助機關,如各級政府辦公廳/室,秘書處(科) 等,它們負責統籌安排日常事務,進行溝通和協調各種關係,並輔助決策; 二是專業性輔助機關,如人事部門、財務部門、統計部門、技術部門等,它們主要負責相關的專門業務工作; 三是後勤保障機關,如國務院機關事務局,具體負責後勤工作; 四是諮詢參謀機關,如政策研究室、發展研究中心等,它們協助行政首長進行調查研究,並提供科學合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有效的公共決策諮詢,發揮“思想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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