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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報告

鎖定
監理報告是指當施工現場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質量隱患不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行為不能有效制止時,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報告。
中文名
監理報告
定    義
當施工現場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質量隱患不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行為不能有效制止時,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報告。
類    型
經濟術語

監理報告報告內容

當施工現場發生下列情況時,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報告
(1)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2)存在嚴重質量安全事故隱患又不能及時消除的;
(3)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4)施工單位不按經審查批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5)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而施工單位擅自組織施工的;
(6)存在監理單位無法處理的其它質量安全問題的。
(7)監理報告應當由監理單位現場監理人員按表格內容如實填寫,由項目總監簽發。

監理報告報告形式

監理報告分為兩種形式:監理週報和即時監理報告。
監理週報是指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應將監理項目上週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情況分別向項目質量監督員和項目安全監督員提交書面報告(分為質量監理週報和安全監理週報)。
即時監理報告是指當施工現場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行為不能有效制止時,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向項目質量監督員和市質監站或項目安全監督員和市安監站報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