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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建築
鎖定
- 中文名
- 監獄建築
- 用 途
- 監禁犯人的專用建築
中國目前的監獄建築包括以下內容和要求。
監房
為主體建築,一般可按犯人編制設集體監房,男監和女監分幢設置。另設特別監房,一般為單間,用以監禁有危險行為、重刑或死刑待決犯人。監房可設集中或分散使用的供水和衞生設施。牀位應固定,且不能拆卸。牆面、頂棚、地面、門窗均應能防火,門窗加鐵柵,頂棚應不可穿透。門或牆上應設監視孔;有條件時可設電子監視控制設備。禁閉室用以監禁違犯監規的犯人,都是單間,每間應不小於3平方米。監房可以是樓房或平房,每一單元出入口處設監守人員用房。管理用房 包括管教人員住宿、辦公、開會、存放檔案和提審等用房。在規模較大的監獄應分級設置。
警衞設施
為防止犯人越獄、暴動等越軌行為,監獄建築應有圍牆、電網、崗樓、門衞室以及警衞部隊的營房。建築總平面的佈局和建築單體的設計應便於警衞人員監視,避免視線死角。
輔助設施
包括:
①禮堂。供向犯人進行宣傳教育和開展文化活動之用。
②食堂。一般為集中式的廚房,有蒸汽加熱飯菜的設備。
③浴室。可設集中式的,也可在各幢監房分別設立。
④醫院。大的監獄設集中的綜合性醫院,包括門診和住院部。基層可設醫務室和衞生站。
⑤理髮室、小賣部、給水和變電設施、郵電服務處、電話總機室等,均視需要設置。
⑥犯人家屬接見室。大的監獄還可為遠道而來的家屬和辦事人員等設招待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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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監獄建築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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