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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伐林木罪

鎖定
盜伐林木罪(Crime of illegal logging),是指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
中文名
盜伐林木罪
外文名
Crime of illegal logging
解    釋
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
客體要件
林木的所有權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盜伐林木罪定義

盜伐林木罪,是指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

盜伐林木罪法條依據

盜伐林木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是指,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盜伐林木罪相關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72條的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盜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盜伐幼樹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盜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本條和本規定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林木數量以立木蓄積計算,計算方法為:原木材積除以該樹種的出材率;“幼樹”,是指胸徑五釐米以下的樹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1.22 法釋[2000]36號)
第三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一)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條,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一千至二千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特別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五千至一萬株為起點。

盜伐林木罪量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林木罪加重情節: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盜伐林木罪犯罪構成

盜伐林木罪構成要件

構成要件的內容為,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
1、行為對象是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其中的“森林”,是指大面積的原始森林和人造林,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等;“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積的樹林和零星樹木,但不包括居民屋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
2、客觀行為為盜伐
所謂盜伐,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根據《森林案件解釋》的規定,盜伐行為包括: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於本罪的法益是森林資源,故只要林木被砍伐,就應認定為本罪的既遂。
3、數量較大。根據《森林案件解釋》的規定,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樹100至200株為起點。對於1年內多次盜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林木的數量,構成犯罪的,依法定罪量刑。

盜伐林木罪責任形式

責任要素除故意外,還需要具有非法佔有目的。行為人必須明知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而盜伐。以毀壞為目的砍伐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林木的,應認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僱用他人盜伐林木構成犯罪的案件,應具體分析。如果被僱者不知是盜伐他人林木的,應由僱主承擔責任(僱主為間接正犯);如果被僱者明知是盜伐他人林木的,應按盜伐林木的共同犯罪處理。

盜伐林木罪常見情形

(一)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於本罪;
(二)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於本罪;
(三)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於本罪。

盜伐林木罪常見問題

(一)對聚眾哄搶林木的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應以本罪論處;對其他一般參加者,不宜認定為犯罪。
(二)採伐許可證已經過期卻仍然採伐林木,符合其他要件的,成立本罪。採伐許可證過期後徵得林業主管部門同意而採伐的,則不能認定為本罪。
(三)對於將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並且已經伐倒的樹木竊為己有的,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後、自留地種植的零星樹木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偷砍的,應認定為盜竊罪。非法實施採種、採脂、挖筍、掘根、剝樹皮等行為,牟取經濟利益數額較大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盜伐已經枯死、病死的林木的,應認定為盜竊罪。盜伐林木的數量沒有達到盜伐林木罪的定罪標準但達到盜竊罪的定罪標準的,應按盜竊罪論處。由於林木屬於財物,故盜伐林木的行為符合盜竊罪的犯罪構成。因此,行為人盜伐林木,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應適用刑法第269條認定為事後搶劫。盜伐林木罪的法益不同於盜竊罪的法益,盜伐林木行為同時觸犯盜竊罪的,屬於想象競合,從一重罪處罰。
(四)非法採伐珍貴樹木的行為同時觸犯盜伐林木罪的,屬於想象競合,應從一重罪處罰。換言之,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與盜伐林木罪不是特別關係。對盜伐珍貴樹木數量特別巨大的,不能以珍貴樹木屬於特別林木,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屬於特別法條為由,對該行為以所謂特別法條處理,而應作為想象競合,從一重罪(盜伐林木)處罰。此外,如果行為人盜伐林木數額較大,同時另有盜伐珍貴樹木、保護植物行為的,應實行數罪併罰。

盜伐林木罪案例剖析

馬某盜伐林木案

盜伐林木罪案件詳情

審理法院:某省維吾爾自治區霍城墾區人民法院
審理程序:一審
2014年1月13日至1月21日間,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未辦理合法採伐手續的情況下,僱傭多個伐木工人盜伐了某省生產建設兵團某部1號地至8號地的國有楊樹173株,隨後又將其盜伐的楊樹拉運至“森達木材廠”變賣。為毀滅證據,馬某事後用剷車推土的方式,將伐木現場的木屑和樹根進行覆蓋。
經某省農林牧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馬某盜伐的173株楊樹立木蓄積72.701立方米,價值65431元。

盜伐林木罪裁判結果

本案由某省生產建設兵團霍城墾區人民檢察院通過細查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檔案發現線索,認為馬某的行為已涉嫌盜伐林木罪,林業站僅對其作出罰款處理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遂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霍城墾區公安局於2014年1月23日立案偵查。霍城墾區人民檢察院及時派員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於1月25日作出逮捕決定。5月8日,霍城墾區人民法院以馬某犯盜伐林木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1.5萬元。此判決為生效判決。

盜伐林木罪相關詞條

盜伐、盜伐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