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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刑部

鎖定
盛京刑部,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審辦盛京旗人及邊外蒙古獄訟案件。
中文名
盛京刑部
性    質
官署名
朝    代
清朝
職    能
掌審辦盛京旗人及邊外蒙古獄訟案

目錄

盛京刑部沿革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設。置侍郎一人,總掌部務; 堂主事二人,掌題奏文移。下設肅紀前、左、右、後四司,各置郎中一人,員外郎、主事一、二人不等。肅紀前、左司掌盛京十五城旗人獄訟及旗、民交涉案件。右司掌邊外蒙古獄訟案件。後司掌私刨私販人蔘案件。此外還設有司獄二人,掌理監獄; 司庫一人、庫使二人,掌贓罰銀兩之出納; 筆帖式三十人,在各司掌翻譯。光緒三十一年(1905)裁。 [1] 

盛京刑部職責

掌審辦盛京旗人及邊外蒙古獄訟案件。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第7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