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盔甲廠衚衕

鎖定
位於東城區東南部,東起泡子河東巷,西至抽屜衚衕,南與解放裏相通,北與大羊毛衚衕相通,屬建國門街道辦事處管轄。因明朝在此設盔甲廠而獲名。
中文名
盔甲廠衚衕
地    址
東城區東南部
來    源
因明朝在此設盔甲廠而獲名
相關文獻
《明實錄》

盔甲廠衚衕轄縣簡介

盔甲廠明時又稱鞍轡局,是營造盔甲、銃炮、弓、矢、火藥的地方。據《明實錄》記載,盔甲廠製造、儲藏盔甲、兵器、火藥甚多。盔甲、王恭二廠“舊例每三年總記正造盔甲、銃炮等器一萬七千餘件”。萬曆二年(1574),總督薊遼都御史劉應節要求供給火器,工部一次就將盔甲廠儲藏的鐵佛郎機銃二千副,鳥銃四百副,夾把槍二千杆,並隨用於銃、鋁彈、火藥、藥線等撥給劉應節。萬曆三年(1575),鑄紿盔甲廠官印。由於盔甲廠儲藏火藥眾多,事故常有發生。萬曆三十三年(1605),京城三大營官兵到盔甲廠領火藥,監放內官臧朝、王權因舊火藥結塊,就命工匠用鐵斧劈開。正劈時,突然火發,聲若鍵雷,火藥、火槍並射百步之外,臧朝和把總傅鍾等十多位官員和李仲保等八十二名士兵當場燒死,廠內工匠和附近居民死傷者多不可稽,焚燬作坊五棟三十餘間。事發之後,掌廠內監王忠、王權被捕入獄,軍器局大使也奪俸二月。崇禎年間的一次大爆炸,不僅震塌許多房屋,制火藥的大石碾被遠拋於泡子河城牆下。清朝改為廢炮庫,屬正藍旗。1965年整頓地名時改稱盔甲廠衚衕。“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改稱後繼衚衕,取革命後繼有人意。

盔甲廠衚衕所獲榮譽

2022年3月,入選《首都功能核心區傳統地名保護名錄(街巷衚衕類 第一批)》。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