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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炎

鎖定
皮炎(dermatitis)是指由各種內、外部感染或非感染性因素導致的皮膚炎症性疾患的一個泛稱,並非一獨立疾病,其病因和臨牀表現複雜多樣,且反覆發作,臨牀治療較為困難。皮炎和濕疹的概念及分類是皮膚科學術界一直有爭論的問題之一,以往曾把二者作為同義語來用,並不嚴格區分,如有人將異位性皮炎也稱為異位性濕疹等。現在多數的觀點認為皮炎泛指皮膚的炎症,如接觸性致敏、皮膚感染等,而濕疹專指某些非感染性炎症,同時將發病機制或臨牀特徵相對明確者稱為“某某皮炎”,而病因暫時不明確者籠統的診斷為“濕疹”。國際疾病分類(ICD)-10在皮炎與濕疹的章節中,包括有接觸性皮炎特應性皮炎神經性皮炎等20多種疾病。臨牀上常根據病因、發病部位或其他臨牀特徵將某一特定的皮炎定義為某某皮炎,如接觸某物質引起的稱為接觸性皮炎,內用藥物引起的稱為藥物性皮炎等。濕疹則是個臨時概念,一旦明確了病因,這一濕疹就應診斷為某某皮炎,而不應再診斷為濕疹了。
外文名
dermatitis
就診科室
皮膚科
多發羣體
皮膚敏感人羣及有家族史者
常見病因
與感染病灶、內分泌及代謝改變等因素有關
常見症狀
皮膚出現斑疹、丘疹、水皰、苔蘚樣變等
中文名
皮炎

皮炎病因

皮炎濕疹類疾患病因十分複雜,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內部因素
慢性感染病灶(如慢性膽囊炎扁桃體炎、腸寄生蟲病等)、內分泌及代謝改變(如月經紊亂、妊娠等)、血液循環障礙(如小腿靜脈曲張等)、神經精神因素、遺傳因素等。
2.外部因素
可由食物(如魚蝦、牛羊肉等)、吸入物(如花粉、塵蟎等)、生活環境(如冷、熱、乾燥等)、動物皮毛、各種理化物質(如化妝品、肥皂、合成纖維等)所誘發或加重。

皮炎臨牀表現

皮炎與濕疹的臨牀表現多種多樣,通常可分為急性期亞急性期及慢性期三種皮損。
1.急性期
表現為紅斑、水腫,可伴有丘疹、丘疤疹、水皰或糜爛、滲出。病變中心往往較重,逐漸向周圍蔓延,病理表現為表皮細胞間水腫,海綿形成,表皮內水皰。
2.亞急性期
水皰、紅腫及滲出減少,出現結痂及脱屑
3.慢性期
皮膚粗糙肥厚革化為主,苔鮮樣變,可伴有色素沉着或色素減退,組織病理表皮增厚,棘層肥厚真皮乳頭淋巴細胞浸潤。手足部濕疹可伴發甲改變。皮疹一般對稱分佈、常反覆發作,自覺症狀為疹癢,甚至劇癢。
上述三期間常無明顯界限,有的患者可同時並存,也有的皮炎不一定要經歷三期。上述臨牀分期不提示病因或發病機制,而根據病因、發病部位和臨牀特點,可以把能進行分類診斷的皮炎稱為分類性皮炎(濕疹),如淤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對於具備皮炎濕疹臨牀特點又不能進一步歸類者稱為未分類性濕疹(表1),各種不同的皮炎濕疹各具相對特異性的臨牀特點。

皮炎檢查

主要用於鑑別診斷和篩查可能病因,各種不同類型的皮炎檢查的結果不盡相同,血常規檢查部分患者外周血嗜酸性粒細胞增多,T淋巴細胞(尤其是Ts)減少,還可有血清嗜酸性陽離子蛋白增高,血清IgE含量增高。對某些變應原(如真菌花粉、毛屑)的速髮型過敏反應常呈陽性等。斑貼試驗有助於診斷接觸性皮炎真菌檢查可鑑別淺部真菌病疥蟲檢查可協助排除疥瘡血清免疫球蛋白檢查可幫助鑑別具有濕疹皮炎皮損先天性疾病,皮損細菌培養可幫助診斷繼發細菌感染等,必要時應行皮膚組織病理學檢查。

皮炎診斷

診斷主要根據病因、發病部位和臨牀特點綜合考慮,能進行分類診斷的皮炎常見的有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淤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均具有斑疹丘疹水皰、斑塊、糜爛、結痂或苔蘚樣變等皮膚原發或繼發性皮損的一種或幾種皮膚炎症性表現;對於具備上述臨牀特點又不能進一步歸類者統稱為濕疹,可根據部位診斷如肛周濕疹陰囊濕疹外耳濕疹乳房濕疹眼瞼濕疹等,也可根據皮損分期或季節等因素進行診斷如小腿慢性濕疹夏季皮炎等。濕疹嚴重程度可根據其面積和皮疹的特點進行評分。

皮炎鑑別診斷

需與下列疾病鑑別:
1.與其他各類病因和臨牀表現特異的皮炎相鑑別
特應性皮炎、接觸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淤積性皮炎、神經性皮炎等。
2.與類似濕疹表現的疾病相鑑別
如淺部真菌病、疥瘡、多形性日光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綜合徵、培拉格病和皮膚淋巴瘤等。
3.與少見的具有濕疹樣皮損的先天性疾病相鑑別
如Wiskott‐Aldrich綜合徵、選擇性IgA缺乏症、高IgE復發感染綜合徵等。

皮炎治療

首先注意避免病因或各種可疑致病因素,患病期間避免食用辛辣食物及飲酒,避免過度燙洗、搔抓等刺激。感染性炎症積極控制感染,非感染性炎症一般的治療原則如下:
1.系統藥物治療
目的在於抗炎、止癢。可用抗組胺類藥、鎮靜安定劑等,一般不宜使用糖皮質激素
(1)急性期亞急性期:可用鈣劑維生素C靜脈注射普魯卡因靜脈封閉;①皮損面積<30%的患者,可以外用藥物配合抗組胺藥複方甘草酸苷等口服;②皮損面積≥30%的患者,可以使用10%葡萄糖酸鈣硫代硫酸鈉或複方甘草酸苷製劑靜脈用藥;嚴重患者短期應用激素1周;配合或交替使用複方甘草酸苷或雷公藤製劑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激素停藥後繼續應用這些藥物2周左右,酌情給予抗組胺藥。或單純使用雷公藤製劑、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等至病情緩解;皮損廣泛且有糜爛、滲液或繼發感染者適當給予抗生素;酌情使用免疫抑制劑包括硫唑嘌呤環孢素A(CYA)和干擾素等。反覆發作者可以試用免疫調節劑
(2)慢性期:①皮損面積<30%的患者,可以外用藥物適當配合抗組胺藥、複方甘草酸苷等口服;療效不佳者可以短期加用雷公藤製劑或免疫抑制劑,控制病情後停藥;②皮損面積≥30%的患者,多數需要口服複方甘草酸苷、雷公藤製劑或免疫抑制劑、免疫調節劑、抗組胺藥;不推薦激素。
2.外用藥物治療
遵循外用藥物的使用原則。急性期滲出不多可用糖皮質激素霜劑,滲出多可用3%硼酸溶液濕敷,滲出減少後用糖皮質激素霜劑,或和油劑交替使用;亞急性期可選用糖皮質激素乳劑、糊劑,為防治繼發感染可加用抗生素;慢性期選用軟膏、硬膏、塗膜劑;頑固性侷限性皮損可用糖皮質激素皮內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