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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行署區

鎖定
皖北行署區在中國東部,安徽省北部。1949年4月設置皖北行署區(省級),行署駐合肥市。1952年8月撤銷,與皖南行署區合併,復設安徽省。 [1] 
中文名
皖北行政署
範    圍
安徽省長江以北的地區
地    點
合肥
1938年11月4日,設國民政府皖北行署,領原屬安徽省轄的第一、第三(前)、第五、第六(前)、第七(前)等五個行政督察區。
1940年2月2日,撤皖北行署,原領五個行政督察區改屬安徽省。
1949年4月21日,江浦縣解放,標誌皖北全境解放。為了開展解放區反匪反霸鬥爭和經濟恢復工作,決定將原豫皖蘇解放區(含三、四、六分區)、江淮解放區(含五個分區)、皖西解放區(含四個分區)及原屬河南省的永城縣,江蘇省的江浦、蕭、碭山三縣並置皖北行署區,駐合肥市,屬華東軍政委員會領導,領合肥、蚌埠兩市和肥西縣及淮南煤礦特別區以及阜陽、宿縣、滁縣、六安、巢湖、安慶六專區。
1950年9月18日,淮南煤礦特別區改為淮南市,同年,肥西縣劃歸巢湖專區,皖北行署領三市六專區。
1951年10月,皖南、皖北兩行署合署辦公。
1952年2月4日,原屬皖北行署區的巢湖專區和原屬皖南行署區的宣城專區撤銷,並置蕪湖專區;撤池州專區,入安慶專區。皖南、皖北行署領合肥、蚌埠、淮南、蕪湖、安慶五市和阜陽、宿縣、六安、滁縣、安慶、蕪湖、徽州七專區。
1952年4月12日,撤皖南、皖北行署,所領五市七專區改屬安徽省人民政府 [2] 
參考資料
  • 1.    崔乃夫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大詞典 第5卷,商務印書館,2002.08,第7798頁
  • 2.    俞頂賢,安徽行政區劃概述,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11,第26-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