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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馬論

鎖定
白馬非馬是眾多哲學家特別是先秦哲學家爭論和探討的一個問題之一。語出戰國時期平原君的食客公孫龍
中文名
白馬論
相關人物
公孫龍
年    代
先秦時期
領    域
哲學
類    別
詭辯

白馬論簡介

公孫龍是戰國時期平原君的食客,一天,他牽一匹白馬出關被阻,公孫龍便以白馬非馬的命題與之辯論,守關的人辯不過他,公孫龍就牽着馬出關去了(或説,他還是不得出關)。公孫龍説,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
公孫龍的話大意是説:“馬” 指的是馬的形態,”白馬”指的是馬的顏色,而形態不等於顏色,所以白馬不是馬。
這在邏輯學上是一個典型的偷換概念的例子。他把“白馬”和“馬”這兩個不同的概念,用在了一個問題裏來進行論證,並作為同等意義上的概念來分析。在哲學上,這是把事物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混淆了。

白馬論譯文1

【原文】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 白馬非馬』。
【譯文】
問:可以説白馬與馬不同嗎?
答:可以。
問:為什麼?
答:“馬”是對物“形”方面的規定,“白馬”則是對馬“色”方面的 規定,對“色”方面的規定與對“形”方面的規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説,對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規定的結果」白馬與馬也是不同的。
【原文】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之非馬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使白馬乃馬也 ,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
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 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譯文】
問:有白馬,不可以説是沒有馬。既然不可以説是沒有馬,那麼白馬不就是馬了?既然有白馬稱為有馬,那麼為什麼白色的馬就不是馬呢?
答:如果要求得到“馬”,黃馬、黑馬都可以滿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馬”,黃馬、黑馬就不能滿足要求了。假使白馬就是馬,那麼要求得到馬與要求得到白馬便完全一樣了,如果所要求得到的是一樣的話,那麼白馬與馬自然就沒有區別,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馬與要求得到白馬沒有區別 ,那麼,為什麼黃馬、黑馬有時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呢、「既然可以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這就明顯地説明要求得到“馬” 與要求得到“白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樣一匹黃馬或黑馬可以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這就是説明原來“白馬乃馬”的假設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馬區別於馬”,這是清楚不過的事理。
【原文】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如有馬而已耳,安取白馬?故白者 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
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 合馬與白, 複名白馬。是相與以 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於馬也,是以黃馬為非馬。以黃馬 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亂辭也。
【譯文】
問:照您的意思看來,馬有了顏色就不同於馬了。可是世界上沒有無顏色的馬,那麼,能説世界上有顏色的馬都不算是馬了嗎?
答:馬本來有顏色,所以有白馬。假使馬沒有顏色,就只有“馬”而已 ,怎能稱它為白馬?但是,規定馬是白色的馬就與“馬”有區別了。所謂白馬,是馬限定於白色的,限定於白色的馬自然與馬是有區別的,所以説 白馬非馬。
馬,是不受“白”限定的馬;白,是不受“馬”限定的白。把白與馬兩 個概念結合起來而相與限定,變成一個新的概念來稱呼受了限定的概念,這當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認為白馬非馬,是不對的。
照您看來,有白馬就是有馬,但是,能夠説“有白馬就是有黃馬”了嗎 ?
答:當然不可以那樣説。
答(答難者再説):既然承認了“有馬區別於有黃馬”,就是把黃馬與 馬區別開來了,這就是説黃馬非馬了;既然把黃馬與馬區別開來,反而要把白馬與馬等同起來,這不就是叫飛鳥沉到水裏飛翔而讓棺與槨各在西東 那樣好笑嗎?這是十足的邏輯混亂。
【原文】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 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
『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 非馬也。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譯文】
答:認為有白馬不能説是沒有馬,這是不去考慮“白馬”而就馬形來説 的。但是,“白馬”卻是與馬相結合「而不能分開」的概念,因此,作為白馬的概念不能稱為馬。所以,稱為“馬”的,僅僅是以馬形而稱為馬, 而不能以白馬稱為馬。因此,稱為馬的概念,是不能作為任何一匹具體有色之馬的概念的。
白色不是説明的意思,但人們在這裏會忘記白有‘告訴’的意思。白馬的‘白’應該是告訴,告訴你一匹馬不是白馬(見《中國哲學史》)。限定於具體事物的白(如白馬)是與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區別的。「同樣的 理由」,“馬”,是不限定於哪一種顏色的,所以,黃馬、黑馬都可以算數;白馬,只限定於白色的馬,黃馬、黑馬都因具有與“白馬”不同的顏 色而不能算數。所以僅僅只有白馬才能算數。不加限定的 概念與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區別的。所以説白馬與馬是有區別的。

白馬論譯文2

白馬論第二
惜墨 2011.7.12 作,著作權保留,請勿修改譯文2。
白馬論是公孫龍子最簡單的一篇。
【原文】
“白馬非馬 ”,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 : “白馬非馬”。
【論】
白馬非馬,“白馬”是兩個字,“馬”是一個字,怎麼能説是一樣的呢?
白馬非馬,“白馬”是一個顏色加一個動物,“馬”是一個動物,怎麼能説是一樣的呢?
白馬非馬,“白馬”是白色的馬的集合,“馬”是所有馬的集合,怎麼能説是一樣的呢?
馬非馬,前“馬”是第一個字,後“馬”是第三個字,怎麼能説是一樣的呢?
{以下4句不是公孫龍子原文,是筆者仿文。“此馬非馬 ”,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類也;此者,所以命具也。命具者非名類也。故曰 :“此馬非馬”。}
馬是種類,此馬是具體的一匹馬。具體的一匹馬不是馬這個種類。
有人認為『公孫龍的話大意是説:“馬” 指的是馬的形態,”白馬”指的是馬的顏色,而形態不等於顏色,所以白馬不是馬。  這在邏輯學上是一個典型的偷換概念的例子。他把“白馬”和“馬”這兩個不同的概念,用在了一個問題裏來進行論證,並作為同等意義上的概念來分析。在哲學上,這是把事物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混淆了。』
這種想法不可取,我認為公孫龍子是故意寫個看似錯誤的論證來考讀著。“白馬非馬”這句話本身就是這種“看似錯誤其實正確”的論題。
{ 以下4句是再次引用公孫龍子原文,因為後面幾句是這4句的解説,與上面筆者仿文形成對比。“白馬非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 :“白馬非馬”。}
馬是隻算“形狀”,白馬是算“形狀和顏色”。算“形狀和顏色”不是隻算“形狀”。
白馬為什麼是算“形狀和顏色”。因為“命色者非名形也”,如果白也是命形呢?不可能!
“白馬”,一個物體不能有兩個形狀,這是公理。如果白也是命形,必然推出“白=馬”【名實論,正名】,白馬就同樣是只算“形狀”,故曰 :“狗狗是狗”,“狗狗”是狗形動物,“狗”是狗形動物。“白狗”之所以不同“狗狗”,正是因為“命色者非名形也”。
“馬非馬 ”,可乎? 曰:可。
“此馬非馬 ”,可乎? 曰:可。
“白馬非馬 ”,可乎? 曰:可。
“馬是馬 ”,可乎? 曰:可。
“此馬是馬 ”,可乎? 曰:可。
“白馬是馬 ”,可乎? 曰:可。
“狗狗是狗”,可乎? 曰:可。
“狗狗非狗”,可乎? 曰:可。
“馬非馬 ”,可乎? 曰:未可。
“此馬非馬 ”,可乎? 曰:未可。
“白馬非馬 ”,可乎? 曰:未可。
“馬是馬 ”,可乎? 曰:未可。
“此馬是馬 ”,可乎? 曰:未可。
“白馬是馬 ”,可乎? 曰:未可。
“狗狗是狗”,可乎? 曰:未可。
“狗狗非狗”,可乎? 曰:未可。
【原文】
曰:有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是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如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字】
宷 shen3 悉也。知宷諦也。從宀從釆。徐鍇曰:“宀,覆也。釆,別也。包覆而深別之。宷,悉也。”
審 shen3 篆文宷從番。
【釋】
【譯】
【論】
白、黃、黑馬都是馬集的真子集。
白、黃、黑馬集不相交。
説白馬是馬是求兩個集合的公共特徵(馬形)。(求一:求公共特徵)
説白馬非馬是求兩個集合的差異特徵(白色)。
如果認為黃、黑馬統一為一個集合,就是求黃、黑馬的公共特徵(馬形)它符合馬的特徵,就是有馬。(有可,可以應有馬)
如果一匹馬是黃馬,就是有馬形和黃色兩個特徵,
黃、黑馬和白馬的公共特徵不是(白色,馬形)而是(馬形)。
所以黃、黑馬集的元素特徵不滿足白馬集的特徵。 (有不可)
黃、黑馬和白馬統一為一個集合是馬,而不是白馬。 (有不可,不可以應有白馬)
所以白馬非馬。
【原文】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天下無馬可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
白馬?故白馬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黑與白,馬也?故
曰白馬非馬也。
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複名白馬。
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論】
有馬形特徵就是馬,又有白色特徵才是白馬。沒有白色,就只有馬,白馬卻沒了。就是説,馬集不依賴白色,所以白馬非馬。
白馬者,有且只有馬形與白色兩個特徵。
黑馬與白馬,不都是馬麼!(就是説馬包含白馬和黑馬。)
故曰白馬非馬也。
顏色是馬集的一個劃分,沒有顏色,只是沒有了劃分,馬集還是馬集。
馬集的存在不依賴劃分。
而劃分依賴顏色。
白馬集依賴劃分。所以白馬非馬。
馬集不依賴劃分。所以不能因天下無無色之馬,而説天下無馬。
動物有馬形無白色仍然是馬,白色的動物無馬形仍然是白色的動物。
同時有馬形與白色兩個特徵,複名白馬。
如果一個動物僅有馬形(與馬相與)而無白色,卻用白(不相與)馬命名(為名),不可!
故曰:因為馬有白色就説沒有馬(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不可。
【原文】
曰:以“有白馬為有馬 ” ,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 ” ,是異黃馬與馬也;異黃馬與馬,是以黃馬為非馬。以黃馬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 ,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辭也。
以“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耳。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白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 ” ,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 : “白馬非馬”。
【字】
【釋】
【譯】
辨者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就是説有白馬是有馬,那麼黃馬也是馬,説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以嗎?
龍子曰:未可。
辨者曰:這麼説您認為黃馬和馬不同咯,異黃馬與馬,是以黃馬為非馬。以黃馬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辭也。您這是自相矛盾啊!
龍子曰:以“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因為馬集元素的特徵與白無關);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因為白馬集元素的特徵與白有關)。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屬於馬集),非以白馬為有馬耳。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白馬”也(屬於馬集的元素不一定屬於白馬集)。
龍子又曰:只説白色那麼可以指各種白色的東西 ,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白色的馬和白色的東西這兩個集合同樣是不一樣的(白馬非白和白馬非馬一樣)。馬集元素,不考察顏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集元素,限定白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 : “白馬非馬”。
【論】
白馬指白色的馬的集合。
馬指“馬”這種形狀的動物的集合。
白馬集是馬集的顏色劃分成的諸多子集中的一個。
白馬集是馬集的真子集。
認為“白馬非馬 ”:
白馬集不是馬集。
認為“白馬是馬 ”:
屬於白馬集的物體,同樣屬於馬集。
人類語言是允許歧義的語言。歧義通常用約定俗成的辦法消解。或者根據上下文文意消解。一般約定白馬是馬。
如果人類語言不允許歧義那就好了,得這樣説話:
“白馬非馬”用數學化的語言説:“白馬集不是馬集”。
[白馬]:馬之白色者。從白從馬。讀若白馬。
驠 yàn 馬白州也。從馬燕聲。【爾雅·釋畜注】州,竅也。謂馬白尻者名驠。
騅 zhuī馬蒼黑雜毛。從馬隹聲。
騩 guī 馬淺黑色。從馬鬼聲。
騢 xiá 馬赤白雜毛。從馬叚聲。謂色似鰕魚也。
驄 cóng 馬青白雜毛也。從馬悤聲。
駰 yīn 馬陰白雜毛。黑。從馬因聲。《詩》曰:“有駰有騢。”
驪 lí 馬深黑色。從馬麗聲。
驁 ào 駿馬。以壬申日死,乘馬忌之。從馬敖聲。
騏 qí馬青驪,文如博棊也。從馬其聲。
驥 jì千里馬也,孫陽所相者。從馬冀聲。天水有驥縣。
驖 tǐe 馬赤黑色。從馬𢧜聲。《詩》曰:“四𩧀孔阜。”
piào 黃馬發白色。一曰白髦尾也。從馬𤐫聲。

白馬論特別注意

“白者不定所,忘之而可也。馬者,言白定所也,定所者, 非馬也。”一句中的(斜體字)都意為説明,告訴;而不是白色。這一句應譯為:白色不是説明的意思,但人們在這裏會忘記白有‘告訴’的意思。白馬的‘白’應該是告訴,告訴你一匹馬不是白馬。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 白馬非馬』。
問:可以説白馬與馬不同嗎?
答:可以。
問:為什麼?
答:“馬”是對物“形”方面的規定,“白馬”則是對馬“色”方面的 規定,對“色”方面的規定與對“形”方面的規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説,對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規定的結果」白馬與馬也是不同的。
【原文】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之非馬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使白馬乃馬也 ,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
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 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譯文】
問:有白馬,不可以説是沒有馬。既然不可以説是沒有馬,那麼白馬不就是馬了?既然有白馬稱為有馬,那麼為什麼白色的馬就不是馬呢?
答:如果要求得到“馬”,黃馬、黑馬都可以滿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馬”,黃馬、黑馬就不能滿足要求了。假使白馬就是馬,那麼要求得到馬與要求得到白馬便完全一樣了,如果所要求得到的是一樣的話,那麼白馬與馬自然就沒有區別,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馬與要求得到白馬沒有區別 ,那麼,為什麼黃馬、黑馬有時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呢、「既然可以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這就明顯地説明要求得到“馬” 與要求得到“白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樣一匹黃馬或黑馬可以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這就是説明原來“白馬乃馬”的假設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馬區別於馬”,這是清楚不過的事理。
【原文】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如有馬而已耳,安取白馬?故白者 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
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 合馬與白, 複名白馬。是相與以 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於馬也,是以黃馬為非馬。以黃馬 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亂辭也。
【譯文】
問:照您的意思看來,馬有了顏色就不同於馬了。可是世界上沒有無顏色的馬,那麼,能説世界上有顏色的馬都不算是馬了嗎?
答:馬本來有顏色,所以有白馬。假使馬沒有顏色,就只有“馬”而已 ,怎能稱它為白馬?但是,規定馬是白色的馬就與“馬”有區別了。所謂白馬,是馬限定於白色的,限定於白色的馬自然與馬是有區別的,所以説 白馬非馬。
馬,是不受“白”限定的馬;白,是不受“馬”限定的白。把白與馬兩 個概念結合起來而相與限定,變成一個新的概念來稱呼受了限定的概念,這當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認為白馬非馬,是不對的。
照您看來,有白馬就是有馬,但是,能夠説“有白馬就是有黃馬”了嗎 ?
答:當然不可以那樣説。
答(答難者再説):既然承認了“有馬區別於有黃馬”,就是把黃馬與 馬區別開來了,這就是説黃馬非馬了;既然把黃馬與馬區別開來,反而要把白馬與馬等同起來,這不就是叫飛鳥沉到水裏飛翔而讓棺與槨各在西東 那樣好笑嗎?這是十足的邏輯混亂。
【原文】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 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
『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 非馬也。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譯文】
答:認為有白馬不能説是沒有馬,這是不去考慮“白馬”而就馬形來説 的。但是,“白馬”卻是與馬相結合「而不能分開」的概念,因此,作為白馬的概念不能稱為馬。所以,稱為“馬”的,僅僅是以馬形而稱為馬, 而不能以白馬稱為馬。因此,稱為馬的概念,是不能作為任何一匹具體有色之馬的概念的。
白色不是説明的意思,但人們在這裏會忘記白有‘告訴’的意思。白馬的‘白’應該是告訴,告訴你一匹馬不是白馬(見《中國哲學史》)。限定於具體事物的白(如白馬)是與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區別的。「同樣的 理由」,“馬”,是不限定於哪一種顏色的,所以,黃馬、黑馬都可以算數;白馬,只限定於白色的馬,黃馬、黑馬都因具有與“白馬”不同的顏 色而不能算數。所以僅僅只有白馬才能算數。不加限定的 概念與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區別的。所以説白馬與馬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