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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靜

(“百名紅通人員”第32號)

鎖定
白靜,男,中國河南人,1973年9月8日出生,中國農業銀行金融市場部投資處原處長,涉嫌職務侵佔罪。2013年7月31日外逃至加拿大,外逃所持證照:G44765539。可能居住地:West 13th Ave Vancouver, BC, Canada。 [1]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發佈白靜外逃線索。 [1] 
2020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白靜貪污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裁定沒收高度可能屬於白靜使用違法所得購買的9套房產 [2] 
中文名
白靜
籍    貫
河南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8日
性    別
主要事蹟
涉嫌職務侵佔罪,2013年7月31日外逃至加拿大
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金融市場部投資處處長

白靜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金融市場部投資處處長

白靜人物事件

白靜涉嫌犯罪

因涉嫌職務侵佔犯罪,被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立案,2013年7月逃亡加拿大,2013年12月17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發佈白靜外逃線索,外逃所持證照:G44765539。可能居住地:West 13th Ave Vancouver, BC, Canada。 [1]  [3] 

白靜一審開庭

2020年10月14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投資中心本幣投資處原處長白靜違法所得沒收一案。
白靜 白靜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申請:2008年至2011年,犯罪嫌疑人白靜利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投資中心(二級部)本幣投資處副處長、處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操縱債券交易,侵吞國家利益,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億餘元。後白靜用其中部分違法所得在北京、三亞購置多套房產,登記在其妻牛穎及其他親屬名下。白靜涉嫌犯貪污罪,並於2013年7月31日逃匿境外,通緝一年後仍不到案。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對其中9套房產予以查封。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上述9套房產提出沒收申請。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申請。利害關係人邢玉真(上述申請沒收房產中4套房產的持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其餘利害關係人主動放棄參加訴訟。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並申請了鑑定人出庭作證,利害關係人邢玉真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了質證,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邢玉真及其訴訟代理人表示,申請沒收的邢玉真名下4套房產均系白靜、牛穎夫婦借邢玉真名義購買,邢玉真對此既不知情,也沒有出資,不是房產真實所有人,對沒收申請沒有意見。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4] 

白靜一審宣判

2020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靜貪污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裁定沒收高度可能屬於白靜使用違法所得購買的9套房產。
經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白靜涉嫌於2008年至2011年間,利用其擔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業務處副處長、處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操縱債券交易,套取國有資金轉入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億餘元,後白靜用其中1.6億餘元在北京市、海南省三亞市購買房產,登記在其親屬名下。白靜於2013年7月31日逃匿境外,被通緝超過一年未到案。檢察機關根據證據和查封情況,本次對其中購買資金為1.4億餘元的9套房產申請沒收。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白靜實施了貪污犯罪行為,並逃匿境外,被通緝一年後未到案。檢察機關申請沒收的9套房產高度可能來源於白靜實施貪污犯罪行為套取的國有資金購買,依法應當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予以沒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