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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盾
(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鎖定
- 中文名
- 白盾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河北懷安
- 出生日期
- 1952年4月
- 畢業院校
- 天津財經學院
白盾人物履歷
1968年11月至1972年11月,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五師四十一團五連服役;
1972年11月至1974年1月,錫林郭勒盟運輸公司工作;
1974年1月至1974年10月,錫林郭勒盟工業局工作;
1974年10月至1977年7月,天津財經學院學習;
1977年7月至1983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外貿局進口公司幹部;
1983年11月至198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進口引進服務公司副經理;
1984年12月至1987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進出口管理處處長;
1987年5月至1998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998年4月至2003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黨組書記、廳長;
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
2005年4月至2012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
白盾人物事件
白盾違紀被查
白盾依法雙開
2021年6月18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原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白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白盾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喪失紀律意識,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規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職,越權審批探礦權;搞權錢交易,在礦產資源項目投資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索取鉅額財物;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
白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白盾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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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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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白盾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0-12-04]
- 2. 內蒙古人大委員 .內蒙古人大[引用日期2020-12-04]
- 3. 原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白盾等3人被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1-06-18[引用日期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