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白冰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原調研員)

鎖定
白冰,男,漢族,1956年8月出生,內蒙古卓資縣人,大學文化,197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2月參加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調研員。
2017年2月13日,被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7萬元。
中文名
白冰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內蒙古卓資縣
出生日期
1956年8月

白冰人物履歷

1976.02--1979.12,步兵第212團警通連戰士;
1979.12--1985.12,步兵第71師政治部副連、正連職幹事;
1985.12--1987.09,步兵第72師政治部副營職幹事;
1987.09--1989.06,西安政治學院學員;
1989.06--1996.05,步兵第72師政治部正營職幹事、保衞科科長;
1996.05--2000.03,內蒙古包頭市白雲區人武部政委;
2000.03--2000.11,待分配;
2000.11--2001.09,呼市監察局副局長;
2001.09--2015.11,呼和浩特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紀委副書記,紀委調研員。

白冰人物事件

白冰違紀被查

2015年11月27日, 據內蒙古區紀委網站消息,呼和浩特市紀委調研員(原副書記)白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 

白冰依法逮捕

2016年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調研員(正處級)白冰決定逮捕。 [2] 

白冰一審宣判

2017年2月13日,由阿拉善左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呼和浩特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原副書記、調研員白冰受賄、詐騙案一審宣判。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白冰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7萬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