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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日交割

鎖定
發行日交割是證券交易所場內買賣交易方式之一。指新發行股票在確定發行日 後到全部募足的最終日 前這段時間內的買賣,規定全部在新股募集最終日算起的第四個工作日這一天進行交割。投資者認購新股只要已成交,雖未實行交割領取股票,也可以開始買賣新股的交易,這種交易在新股募集期間無論在哪一天簽訂買賣合同,都要等到募集結束的最終日,新股發行進入交割期時才能交割。由於這種交易因成交到交割相距的時間太長,交易對象又不是正式的已發行的股票,所以帶有較強的投機色彩。為防止損害發行公司的利益,客户在購買新股成交後的三日內,應向股票發行公司交付成交金額30%以上的款項作為保證金。 [1] 
中文名
發行日交割
類    型
證券交易所場內買賣交易方式
內容
發行日交割因成交到交割相距的時間一般較長,交易對象又不是正式的已發行的股票,所以帶有較強的投機色彩。為防止損害發行公司的利益,客户在購買新股成交後的3日內,應向股票發行公司交付成交金額30%以上的款項,作為保證金。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