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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社會主義民主

鎖定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詞。 [1] 
中文名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
所屬領域
政治
出    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內容
堅持和完善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保障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水平,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獨特優勢,提高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水平。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健全基層羣眾自治制度,增強羣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實效。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把各自聯繫的羣眾緊緊凝聚在黨的周圍。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鞏固和發展大團結大聯合局面。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凝聚僑心、服務大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