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發展和國際經濟合作

鎖定
發展和國際經濟合作,聯合國大會第7屆特別會議於1975年9月16日通過的關於加速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消除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不平衡的決議。 [1] 
中文名
發展和國際經濟合作
通過時間
1975年9月16日
解釋
決議要求第4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就建立《商品綜合方案》作出決定;貿發會議秘書長應提出關於按指數調整價格的具體建議(見價格指數化);取消不利於國際貿易特別是不利於發展中國家的限制性商業慣例,並擬訂一套公平的原則和規則。
決議還要求發達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大量地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優惠的財政資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應把特別提款權與發展援助聯繫起來;發展中國家應充分、有效地參與國際金融和發展問題的決策過程。
決議要求建立和加強發展中國家科學和技術的基礎結構;擬訂一項符合發展中國家特殊需要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技術轉讓行動守則》(見國際技術轉讓);審查和修改國際專利和商標公約,以滿足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需要。第4屆貿易和發展會議根據這一決議的有關要求,作出了相應的決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