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發回原籍/13214435
發回原籍
鎖定
發回原籍是古代的刑律名。
中文名
發回原籍
別 名
發原籍為民
類 型
古代刑罰
歷史含義
刑律名。清制,一些有特殊身份的人犯罪,給予應得處罰後,又被髮回原籍為民。如《大清律例·刑律·犯奸》內載:“僧道官、僧人、道士有犯挾妓飲酒者,俱杖一百,發原籍為民。”
[1]
參考資料
1.
發回原籍
.中華文史網
[引用日期2014-03-09]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8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eerwqr
(2023-10-18)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