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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核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中文名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理位置
登封市少林路26號
隸    屬
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事業編制人員
11人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慨況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機關內設8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紀檢監察室、註冊科、監管科、消保科、法制科;下設10個工商所,分別是:盧店工商所、大冶工商所、告成工商所、市區工商所、大金店工商所、東金店工商所、專業工商所、石道工商所、君召工商所、穎陽工商所;1個少林景區分局、1個經檢隊、1個個體私營經濟協會、1 個消費者協會、1個12315投訴中心,現有公務員181人,,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核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違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6、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7、依法管理合同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負責制,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1] 

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文件的起草、調研和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衞、保密、房產、後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信息、統計、催辦查辦、目標管理、計劃生育等工作
人事科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工商系統內的幹部管理、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協調全系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工商系統的宣傳報道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黨員幹部的學習和培訓;負責制定全系統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培訓中心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指導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財務科
制定系統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全市工商系統財務工作;組織系統規費、管理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罰沒財物的收交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物資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大型基建計劃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專項經費的管理;指導監督各二級機構的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系統財務進行審計。
法制科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協調工作;參與政府有關部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編纂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工商案件複議應訴工作;承辦有關案件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工商系統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局行政案件應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工商系統的應訴工作;負責工商科研課題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
市場監督管理科
研究制訂有關我市市場管理的政策、措施,調查研究各類市場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全市工商系統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制訂市場交易規則,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文化、期貨等市場;監督管理各類經紀人、交易員的經營活動,並負責其資格認定;參與起草有關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參與論證規劃全市市場佈局;組織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工作,負責冠市名各類市場的登記和全國性跨省區商品交易的登記工作;負責汽車經營單位資格的初審和對市屬企業的經營汽車的驗證管理;參與各類市場的培育建設,指導市場發展服務機構的工作。
負責全市商標註冊、商標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參與起草有關商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會同有關處辦理商標侵權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印製的管理工作;負責認定著名商標、推舉馳名商標工作;指導全市企業商標工作和商標代理工作,負責商標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廣告監督管理處研究制訂全市廣告發展規劃;參與起草廣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管理全市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負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登記、註冊,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及各類違法廣告;指導本系統廣告管理工作;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註冊科
依法審核、註冊企業的名稱,負責屬本局登記範圍的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辦事機構的註冊登記及其營業執照的頒發和外商投資企業到外地設立分支機構。負責內資非公司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到外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核轉。負責起草對全市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指導全系統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完成上級佈置的其它工作。
監督屬市局登記範圍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手續;監督屬市局登記範圍的企業按照登記事項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市局登記註冊企業的年檢工作;監督企業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指導全市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户的驗照工作;制止和查處企業涉及及登記註冊的違法行為,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負責“經濟户口”的管理工作;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所屬單位註冊登記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下崗失業人員再説業工作;完成上級佈置的其它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打假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聽取消費者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服務等問題的意見,並及時調查處理;依法處理廣大消費者對商品質量、交易行為及售後服務的各種投訴案件;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