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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休
鎖定
- 中文名
- 病休
- 介 紹
- 對於員工病假薪資有醫療期
- 工資計算
- 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
- 工 資
- 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
病休簡介
日工資並非完全是員工每天的工資,它是“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的結果。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標準工時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數刨去雙休日就是計薪日。《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對工資計算基數有明確規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實踐中為了計算便捷,不少企業把員工所有得到的收入×70%來作為計算基數,是符合要求的。
病假工資比例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
(二)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
(三)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
(四)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
(五)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確定工資基數後,還要知道計算中的分母是計薪日,而不是統一的20.92;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月計薪天數已由20.92天改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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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休內容
其次,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具體計算方式為: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內的病假工資計算方法: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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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應予以剔除。
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2]
還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於該公司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於該職工月工資。除此之外,還應同時符合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發(2000)14號文《關於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規定,“企業支付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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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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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員工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法律教育網[引用日期2013-04-03]
- 2. 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怎樣計算 .法律快車法律諮詢[引用日期201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