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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戰時狀態”

鎖定
疫情防控“戰時狀態”,是中國各級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採取的臨時管控措施,與法律規定的“戰爭狀態”有很大差別,意在突出疫情防控的極端重要性,強化責任心,提升緊迫感;從與戰時狀態相關內容來看,主要涉及疫情防治、人員管控、物資配送、工作協調等措施,目的是動員公眾服從黨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做到令行禁止 [1]  。濫用“戰時狀態”不利於抗疫大局。 [3] 
中文名
疫情防控“戰時狀態”
定    義
新冠疫情期間採取的臨時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戰時狀態”首次實施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國首個戰時管制令出現在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該區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宣佈張灣區全域從2020年2月12日24時起實施戰時管控,所有樓棟一律實施全封閉管理 [1] 

疫情防控“戰時狀態”主要措施

2020年6月11日北京新發地市場發生疫情以後,朝陽豐台門頭溝大興四個區陸續啓動戰時機制,進入戰時狀態。公開報道顯示,戰時狀態下各區採取的措施包括消殺、封閉;開展“敲門行動”,對2020年5月30日以後與新發地市場有密切接觸的人員開展大排查等。從與戰時狀態相關內容來看,主要涉及疫情防治、人員管控、物資配送、工作協調等措施 [1] 
2021年1月,河北進入疫情防控戰時狀態。從1月2日報告首例病例至1月4日24時,河北省共報告本土確診病例19例、無症狀感染者40例。為嚴防疫情擴散,河北省立即啓動應急機制,全面排查追蹤,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嚴格集中隔離場所規範管理,嚴格預檢分診和院感控制,強化冷鏈食品和非冷鏈物品全鏈條監管,堅決用最快速度、最高效率,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 [2] 

疫情防控“戰時狀態”價值意義

為應對公共衞生事件出台的“戰時狀態”與法律規定的“戰時狀態”有很大差別,更多是對外展示決心,在觀念上引起大家重視。表明防疫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強調當前工作的緊急性,在涉及各單位和個人利益時要以大局為重,在政策方面僅僅集中於疫情防控本身 [1] 

疫情防控“戰時狀態”不可濫用

“安徽廬江宣佈進入戰時狀態,會不讓出城嗎?”“晉中宣佈進入戰時狀態,外出返回是不是得隔離?”近期,隨着一些省份出現散發疫情或局部聚集性疫情,不少地方政府宣佈“進入戰時狀態”。一些沒有新增確診病例、距離疫情發生地較遠的城市,甚至本省都沒疫情,也開始效仿。
“戰時狀態”是借用軍事表述,只能用於特別嚴重、緊急、需要高度動員、大規模組織的事態。在疫情防控上,2020年武漢保衞戰、湖北保衞戰,可用“戰時狀態”表述,以動員全社會眾志成城抗擊重大疫情。
但是,當下多點散發和局部集聚性疫情,與當初武漢、湖北不可同日而語。尤其是,經過一年來與新冠病毒的較量,我們積累了很多成功、成熟的經驗,在黨中央統一部署下,各地履職盡責,完全能夠做到科學防控、精準防控,完全有信心遏制目前多點散發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即便為了形象表述用“xx保衞戰”,也與“戰時狀態”不可相提並論。
科學防控、精準防控,既不能“重炮打蚊子”,也不能“掃把趕惡狼”。濫用“戰時狀態”表述,可能製造不必要的恐慌,也容易麻痹民眾心理,淡化人們的“備戰”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幹部缺少應對疫情的能力與辦法,隨意用“戰時狀態”嚇唬羣眾,更是一種懶政。濫用“戰時狀態”不利於抗疫大局。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