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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陽市房產管理局

鎖定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是根據宜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當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當發〔2010〕2號)精神設立,為承擔行政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
中文名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05年12月28日
級    別
正科級
內設機構
4個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發展歷史

2005年12月28日,針對全市房地產行業管理體制不順,房地產行業發展緩慢的實際,當陽市委、市政府決定將原房地產管理處與原建設局房地產管理科進行歸併,成立當陽市房產管理局,設立房管局黨支部;2007年12月,根據市委常委關於市房管局機構設置的討論會議紀要,明確當陽市房產管理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並於2008年3月,建立了中國共產黨當陽市房產管理局黨組。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職責調整

(一)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着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二)建立健全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加強房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房產市場秩序。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宅產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房產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房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核發房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與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房產市場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屋拆遷單位及房產中介服務人員資格審核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屋登記管理工作,辦理房屋登記,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證明);負責房屋產權檔案管理。
(七)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和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八)指導城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及使用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區國有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房屋安全鑑定及房屋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十)負責房產行政執法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房產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辦和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黨務羣團工作、文明創建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書、會務、檔案、信訪維穩、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二)房產市場管理科
研究擬訂房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住宅產業發展規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行政執法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房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核發房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與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及拆遷行政裁決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負責房產信息統計與分析;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屋拆遷單位及房產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指導城區物業管理工作,對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及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集資和合作建房項目的審核;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三)房政管理科
負責全市房屋登記管理工作,辦理房屋登記,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證明);指導房屋安全鑑定及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四)住房保障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廉租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和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入住對象的審定及房源的統籌安排;監督指導國有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城區棚户區改造項目和農民工公寓的建設工作。

當陽市房產管理局人員編制

市房產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會主席1名;科長(主任)職數4名;工勤人員1名。  [1] 
參考資料